离婚女工 要回了权益
近日,羊大哥接到绍兴沈姓女工求助,沈女士说,她原嫁在绍兴越城区某村,和前夫已离婚,离婚判决书上写明有20多平方米的房子判给她,她户口还在村里。现在该村拆迁,实行按人口货币分房,她要求享受货币分房政策,但村干部告诉她已离婚不能享受。于是请求羊大哥帮忙说句公道话。
有属于沈女士的房子、又有户口在该村,羊大哥认为沈女士的要求合理、合法。在向沈女士要了该村书记的电话后,羊大哥想向该村书记核实情况,但遗憾的是,电话始终无人接听。无奈,羊大哥建议沈女士找有关部门解决问题。
日前,沈女士告诉羊大哥,她的问题已解决,虽然没有按照自己的户口份额全款拿到,但毕竟通过调解,使这事情有了个了结,感到些许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