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龙泉市唯真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清算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龙泉市唯真教育管理有限公司,请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天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特此公告
天台志诚家居有限公司注销公告
本股东(出资人)已决定解散本公司,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杭州桑克萨斯贸易有限公司注销公告
本股东(出资人)已决定解散本公司,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