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当“黑包公” 善当“啄木鸟”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推进我省从严治警
本报讯 记者胡翀 通讯员陈谊报道 6月20日是《公安机关督察条例》颁布实施20周年纪念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获悉,20年来,我省公安机关认真落实《督察条例》,全面推进依法从严治警,构建了和谐的警民关系。
“都说警务督察是公安队伍中的‘黑包公’、‘啄木鸟’,说的就是他们善于发现队伍当中存在的问题,敢于对这些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说不;说的就是他们刚正不阿,细抠严查的工作态度。”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就在今年4月,警务督察就督促一辖区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调整受理流程,以方便群众办事。当时,有马女士反映去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某派出所办理户口时,白天总找不到签字民警。经调查,该所巡区民警均实行早、中、晚三班的勤务安排,马女士来所办事时,恰逢辖区民警都是夜间上班时段。
了解情况后,江干公安分局警务督察大队立即将此情况报告分局负责人,督促户籍管理部门调整受理流程,由各派出所户籍窗口先行收进材料,后再由辖区民警签字确认。在辖区民警给马女士的户籍资料签字确认后,督察民警与马女士进行沟通,向其介绍了相关工作程序,并希望其进一步监督和支持公安工作,马女士也对公安机关的积极态度和真诚服务表示由衷的感谢。
而这只是我省公安系统警务督察的一个缩影。通过督察,从源头上预防、治理公安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和队伍正规化建设,也更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为让更多群众了解公安督察相关内容,6月19日上午,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联合杭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在杭州吴山广场举行了以“警中警架起警民和谐桥”为主题的纪念宣传日活动。通过歌舞小品,随警督察体验,老督察民警访谈,实物、展板展示,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普及公安督察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