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组织刷单炒信 刑事案件宣判
被告人获刑五年九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十二万元
本报讯 记者胡翀 通讯员范跃红、赵洁瑶报道 经过两次公开开庭审理,由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汉宇非法经营案,于6月20日当庭宣判: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李汉宇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连同原判有期徒刑九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十二万元。这是全国首例组织刷单炒信被判刑案件。
事情要追溯到2014年5月,淘宝网监管部门在处理会员举报并结合网上巡查时发现一个名为“零距离网商联盟”的信用炒作平台,以淘宝卖家为会员,利用发布虚假交易信息进行信用等级炒作,涉及人数众多,危害严重。于是,淘宝网安全专员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余杭区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汉宇通过创建“零距离网商联盟”(前身为“迅爆军团”)http://5sbb.com网站,利用YY语音聊天工具建立刷单炒信平台,吸纳淘宝卖家注册账户成为会员,收取300元至500元不等的保证金和40至50元的平台管理维护费及体验费,组织会员通过该平台发布或接受刷单炒信任务。欺骗淘宝买家。其间,被告人李汉宇还通过向会员销售任务点的方式牟利。从2013年2月至2014年6月,被告人李汉宇共收取平台管理维护费、体验费及任务点销售收入至少人民币30万元,另收取保证金共计人民币50余万元。经查询,http:/5sbb.com网站不具备获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条件。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汉宇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虚假的信息仍通过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且属情节特别严重,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李汉宇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十万元。此前,被告人李汉宇还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于2017年5月16日被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两罚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十二万元。
该案属于新型网络犯罪案件,刷单炒信的行为危害了互联网经济秩序,但本案定性和证据标准把握难度大。为办好这起案件,余杭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抽调富有电商办案经验的检察官承办该案,承办人多次到阿里巴巴集团总部,了解案发背景、刷单方式及危害等,通过学习相关互联网技术知识补强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