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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工商开展汽车消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

重点向三大主体、六大违法行为“亮剑”

  本报讯 记者何悦 通讯员徐章杰、姜丽青报道  汽车维修厂使用以次充好的配件、谎报用工材料、维修质量不过关、4S店指定汽车保险代理公司……这些林林总总让消费者深恶痛绝的违法行为都将受到严查。

  记者昨日从省工商局获悉,全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从即日起,将开展为期4个月的全省汽车消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经销假冒伪劣汽车配件、虚假宣传、泄露消费者信息等一系列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强化对商业贿赂、商业诋毁等扰乱汽车消费市场经营秩序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线上线下联动,全链条整治,查办一批大案要案。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逐步成为市场消费新热点,同时汽车消费投诉举报量也呈直线上升态势,汽车质量、维修保养、消费欺诈等问题成为维权热点。根据我省消保委的统计数据,全省2016年度交通工具类投诉1467件,占全年投诉总量比重7.73%,其中汽车投诉共1122件,位居商品小类投诉第一位,与2015年的770件相比,增幅为45.71%。

  记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全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向三大主体、六大违法行为“亮剑”。三大主体包括:汽车销售企业——汽车4S店、汽车专营店、网上专卖店等汽车销售企业;汽车维修企业——汽车4S店、汽修厂等汽车维修企业;汽车配件销售企业——汽车配件市场、汽车配件销售企业、汽配网店等。六大违法行为主要包括:销售和使用假冒伪劣汽车配件、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商业贿赂、虚假宣传、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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