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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健康·养生

我国首部《中医药法》7月1日正式施行

让群众就医 更方便用药更安全

  本报讯 记者王艳报道  为宣传、贯彻和落实将正式施行的我国首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6月24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在杭州主办了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峰会。

  与会专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副司长王思成说,7月1日将正式施行的《中医药法》的颁布对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将为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省卫计委主任杨敬指出,《中医药法》的实施,标志着中医药事业进入依法发展的新时期,作为中医药大省,要担负起在全面深化医改中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任,努力建设中医药强省。

  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徐伟伟具体解读了《中医药法》。他说,《中医药法》开篇即明确其目的是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其地位“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他表示,今后人民群众就医更方便,用药更安全。根据民间中医从业人员主要是师承、家传等培养方式的实际,对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开辟了通过实践技能及效果考核即可获得中医医师资格的新途径。将中医诊所由现行的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方便人民群众就医。同时,加强对中医药服务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力度。

  徐伟伟同时表示,下一步,我省将加强中医药服务,包括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发展中医药“简便验廉”作用;加强中药材保护利用和中医药科学研究;弘扬中医药文化;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中医药养生服务、发展中医药养老服务等,大力推进中医药医养结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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