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2017届困难高校毕业生
每人补发1500元 求职创业补贴
本报讯 记者羊荣江报道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和省财政厅办公室联合发出了关于做好2017年求职创业补贴补发工作的函。要求各地按照文件认真落实,对符合条件的2017届困难高校毕业生,每人补发1500元求职创业补贴,于8月15日前完成拨付。
据了解,从2013年起,浙江省实施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政策,对象为低保家庭、孤儿和残疾的年度毕业生,标准为每人1000元。
2015年名称改为“求职创业补贴”,资助对象增加了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年度毕业生,标准提高到1500元。
2017年标准提高到3000元。今年全省2226名困难毕业生已经按照老标准领取了这项补贴。此次发文是按照每人3000元的新标准补发1500元。可享受此项政府补贴者不限于浙江户籍,只要是在浙江高校毕业的困难家庭毕业生均可享受此补贴。
统计显示,2013—2016年浙江省共为7683人发放补贴10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