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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理财·消费

办了游泳卡 一周只能游一次?

消费者想退卡被拒绝

  随着杭州入伏,气温居高不下,不少市民选择去游泳馆游泳寻找这炎热中的一抹清凉。但杭州的马女士去健身房游泳,却遇到了一件烦心的事,这让她觉得挺上火。她说:“我在某健身房办了一张游泳卡。去游过几次之后,却被健身房的工作人员以一周只能游一次为由,拦在游泳池外。我觉得健身房工作人员阻止我游泳没有依据,便提出退款要求,但健身房又以合同上写有概不退款的条款为由拒绝,我觉得健身房的条款不合理,希望对方能退还我卡内所剩金额。”

  马女士说:今年6月,我去某健身房健身,健身房的工作人员告诉我,这处健身房设有游泳池,可供健身者游泳,不过要想游泳还需要办一张游泳卡。我觉得夏天游泳一方面能锻炼身体,另一方面也能消解暑气,是个挺不错的健身方式,就付了1200元办了卡,还与健身房方面签订了一份协议。此后,我每周都会去该健身房游一次泳,到目前一共游了5次。7月12日,我再次前往该健身房的游泳池,刚要入场就被健身房的工作人员拦住了。对方告诉我,我办的游泳卡一周只能游泳一次,而我当周已经游过一次,所以这周不能再游了。

  马女士当时与对方签订协议时,协议上并未写明一周只能游一次,而在游泳池内也并没有相应的提示。她向健身房的工作人员投诉,对方却告诉她,这是健身房的规定。而因为她在办卡时并未询问,所以没有将这项规定告诉她。

  马女士觉得健身房工作人员的解释不合理,便向健身房负责人王女士提出退款的要求。王女士则说,可以退还剩余金额的60%,但无法做到现场退款。为了保障自己的权利,马女士现场要求健身房的工作人员以书面的形式保证退款,并盖上健身房的公章。但健身房的工作人员却不愿意,并拒绝退款。她希望对方能遵守承诺,退还卡内剩余的800元。

  健身房经理说:一周游一次是消费者误解协议标明概不退款,健身房王女士也说:马女士的事,我已从工作人员处了解,但马女士所表述的健身房一周只能游一次的规定并不存在。在马女士的要求下,我们也向总部递交了退款申请,经过总部授权,我们同意按照卡内剩余款项的60%也就是480元的标准来退还,但马女士对此并不满意。

  律师认为:商家理应退还卡内余额,不予退费的条款无法律效应。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夏谨言认为:预付式消费纠纷,一直是消费投诉中较多的一种,而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从马女士的情况来看,健身房方面提出的概不退款协议是无效的。不过鉴于健身房和消费者之间可能有误会,所以退款的金额需要双方协商确定,退还卡内剩余金额的60%的标准相对偏低,消费者可以再次与商家沟通协商,如果双方意见无法统一,消费者可以通过向属地消协求助,处理此事。

  施平


浙江工人日报 理财·消费 00003 办了游泳卡 一周只能游一次? 2017-07-20 2 2017年07月2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