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滨海污泥清洁化处置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绍兴滨海污泥清洁化处置示范项目
项目概要:项目位于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建设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污泥焚烧锅炉和汽轮发电机组,日处置污泥2500吨,是柯桥区印染集聚升级工程的重要配置工程,项目投产后将有效解决社会污泥和印染污泥产生量和处置量不平衡的矛盾,能够增强柯桥区污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能力,可以提升和优化城市综合功能,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健康发展。项目总投资约7.2亿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浙江浙能兴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71-86664494 E-mail:325404055@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颜工 联系电话:0571-87993149 E-mail:403243269@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内容
(1)签订环境影响评价委托文件,进行第一次环评公示。
(2)收集建设项目依据文件,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划要求,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3)开展环境调查和项目工程分析,拟定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
(4)开展环境影响预测评价,论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保可行性。
(5)进行第二次环评公示,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6)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邀请专家进行评审。
2)主要工作内容
调查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拟实施项目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在工程分析基础上对拟实施项目可能产生的“三废”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公众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公众认为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边居民居住生活环境的影响程度;公众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采取现场张贴和报纸的形式进行公示。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发送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本次公示的公示期为2017年7月29日至2017年8月11日,征求意见时间与公示时间一致。
发布公告单位:浙江浙能兴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公告时间:2017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