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点亮你心中那盏温暖的灯
——那些发生在工会信访室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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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职工法律服务中心主任 金杭
一个信访事件的维权,说说就几句话,但这个过程往往几经周折几经磨砺。今天,我先和大家分享两个发生在信访室的故事。
7年周折维权路,工会协助终圆满
2005年的一天,一名个子瘦小的中年男子走进信访室,欲言又止。我上前问他:“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就这样,一个长达数年的维权故事,在我们初次见面的简短对话中开始了。
男子诉说:两年前,他的妻子在省内某医院食堂工作时,不慎滑倒导致股骨头坏死,工伤待遇一直得不到落实。当时医院给予了工伤认定书,并提出补偿四五万元,然后解除劳动关系。但妻子的受伤部位已经处于无菌性坏死状态,今后面临着置换人工股骨头的可能,这些补偿根本不够用。男子说,他们希望医院能够支付今后置换股骨头的医疗费用,但双方一直未能协调一致。
在来省总工会反映之前,这名男子已经向多个部门反映、求助,但皆无果而返。后来我通过省教育工会与医院工会协商,但医院工会并未积极配合,几次协商也失望而归。
之后有近3年时间,这名男子没有再来省总信访。这3年,因维权之路坎坷,他们一家人过得非常煎熬。他曾经去拦截领导的专车,曾经想过抱着氧气瓶去炸医院,甚至曾经拿着榔头躲在医院厕所等院长到来,医院为了防范他的极端行为,给办公室楼层加装了保笼和隔离门……
我意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这样的对峙一旦爆发很可能引发恶性事件。我向当时的分管主席汇报后,省总领导非常重视,吴建宪副主席带着我和省教育工会副主席陈勇一起去医院多次协调,但依然毫无进展。
因为医院迟迟不提供受伤女工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省仲裁院无法正常裁决。通过工会沟通,省仲裁院最终按当事人提供的商业司法鉴定七级伤残的结论来裁定医院支付受伤女工工伤待遇。因为裁决书上没有具体的赔偿金额,信访人曾错误地认为劳动仲裁并未支持他。拿到裁决书的第二天他就带了三把大刀去往仲裁院砍人,幸好那天仲裁院没有人在,不然后果难以预料。
出了仲裁院,他转身又来到了省总工会找我。我一边安抚信访人的情绪,一边联系省仲裁院院长互通情况,最终解除了误会。
就在信访人解开心结充满希望的时候,竟然得到医院起诉他的消息。我非常担心,无法预料此事会对信访人造成怎样的影响。经省总领导同意后,我们与浙江工人日报联手做了内参发给省领导,标题一针见血,指出医院恶意诉讼。这份内参得到了副省长的批示,责令省卫生厅重视并处理好此事。
信访事件终于柳暗花明。医院党委书记主动来电请求我们帮助协调。最后我们带着信访人在法院完成了调解协议的签署,信访人最终获得了15万元的补偿。他非常满意,给我们送来了牌匾。
从2003年工伤发生到2009年最终尘埃落定,这件工伤维权案经历了7年时间,我始终没有放弃给予信访人帮助,最终获得圆满结案。
面对强权不露怯,为正义抗争到底
第二件信访室的故事发生在2016年。
2015年3月,浙江某房地产公司一名职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这桩法律援助案在工会的帮助下胜诉,并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但此案临近2016年也没有得到执行,当事人找到我们请求帮助。
因工会无法介入法院执行工作,我只能打电话向法院了解情况,并找了同法院的人问询是否能早日执行,可情况没有任何改变。用人单位的资产情况一切正常,市社保局在我的几次沟通下也为当事人开通了补缴的绿色通道,就等法院执行。
在等待的时间里,当事人遭到了被告(公司法人)的报复,老板捏造事由诬陷当事人破坏业主车辆,让派出所拘留了他。被关了24小时后,恢复自由的他又开始新一轮的信访。
当他打来电话找我时,我说,工会无法处理派出所拘留一事,但如果你反映属实,我可以帮助你与省公安厅信访沟通。随后他按省公安厅信访指点的途径作了投诉。与此同时我们借助浙江工人日报的力量,就当事人劳动争议案与执行法院交涉。
最后,派出所所长被撤职处理,法院也督促被告执行当事人的社保补缴。当事人非常感激,给我们送来了锦旗。
不为名利,只为内心安宁
这两个信访维权故事,是我经手的成千上万信访案中的两件,也是工会为职工维权现状的一个缩影。
“娘家人”的身份会让你担负起一份责任去帮助那些有理无处诉的信访职工,我愿意在他们心中点亮一盏温暖的灯。我在工会信访工作岗位上坚守了17个年头,不为名利,只为一份内心的安宁。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能为更多职工维护合法权益,让职工拥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让社会因此变得更加和谐。
记者何悦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