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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工粉热议“李文星”事件——

政府强力监管不能缺位 就业安全教育刻不容缓

  记者吴晓静报道  你的求职经历中是否遭遇过招聘陷阱?该通过何种途径或措施来保障大学生求职安全?对于求职,你有什么建议?本报刊发《如何避免“李文星”悲剧重演 有识之士大声疾呼加强监管》(详见8月7日第1版)一文后,“浙工之家”微信公众号发起话题互动,短短时间收到了众多工粉的留言。不少人用亲身经历提醒大学生,求职过程中,一定要擦亮眼睛,同时呼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共建诚信社会。

  工粉亲历骗局

  在留言中,一些曾经经历过非法收费、连锁销售骗局的工粉现身说法。“我进入过所谓连锁销售机构,还好他们没有控制手机、身份证,待了4天我就跑了。”网友“有点意思”提醒道:求职要交押金,缴费的都不要去,即使条件再诱人也不要去,正规公司是不会收取费用的。如果被控制了,抓住机会与外界联系,想办法逃脱。

  “jer”也分享了自己的经历:当初在宁波找工作时,看到一家软件公司招聘软件设计员,没经验也可以培训。过去后发现是以招聘为由,让来面试的人花钱上他们的培训班,我觉得,这也是一种欺骗。

  遭遇过中介机构非法收费的“超级飞侠”分析说:非法中介机构和个别披着合法外衣干着非法交易的中介机构,大多以推荐面试为借口收取报名费、介绍费。如果面试未被录用,费用不退。即使被录取,从事的岗位、待遇与最初的承诺相差甚远。发现上当受骗后,大学生往往碍于面子,或慑于淫威,或缺乏必要的证据,不了了之。所以大学生求职时一定要辨认清楚中介机构,以免类似的事情发生!

  安全警钟长鸣

  “不能一味地让人(特别是孩子)提高防范意识、注意识别心怀叵测的坏人,而应严厉打击失信、欺诈行为。”网友“吴晨”提出:立法上可以设定一个比欺诈罪更严重的罪名——摧毁社会互信罪!

  “雅玉”也认为: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地为大学毕业生营造良好的求职氛围,严厉打击那些利用大学毕业生求职心切的心理设下的种种招聘骗局。

  “Parkray”说,大学有职业规划和法律常识两门课程,我觉得这两门课的授课内容,在当今网络时代应该与时俱进,结合李文星等社会热点案例,加强在校大学生的防骗意识,避免被骗被洗脑子!

  “指尖的阳光”认为高校应加强大学生就业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学生对就业招聘信息作必要的安全分析、对应聘单位作深入了解,教会学生在求职就业中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切实提高大学生防骗意识和人身安全保护意识。学校应该实时动态掌握毕业生的思想状况和择业过程,对毕业生全员实行有效的监控,将外出求职毕业生的登记制度纳入学校就业工作的日常管理范畴,确保发生就业安全突发事件时的信息畅通。

  “马果叶”建议由学校出面联系实习企业,让学生积累一定的社会经验:我们公司今年就来了一批大学生,公司进行一系列针对性培训,再进行一对一技术帮带。为期两个月的实习期满后将由企业和学生做出双向选择。对于学生来说这样的实习既是一次锻炼的机会又是一个选择就业的机会,很难得。

  (下转第2版)


浙江工人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政府强力监管不能缺位 就业安全教育刻不容缓 2017-08-09 2 2017年08月09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