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总工会:
巡回服务下一线 服务职工“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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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市总工会作经验交流。 |
舟山市由1390个岛屿组成,大量港口、修造船企业都分布于各个小岛,地域分散、交通不便,职工群众进城办事耗时长、成本高。针对存在的实际情况,2008年开始,舟山市总工会努力探索服务职工新模式,切实履行工会维权保障职能,主动出击、服务前移,因地制宜开展了职工巡回服务活动。定期组织市、县(区)工会干部和专(兼)职律师等专业人员上海岛进企业,面对面服务职工,较好地解决了企业与职工的实际困难,扩大了工会的社会影响力,取得了一定成效。
开展巡回维权服务以来,该市和各县(区)共进行基层巡回服务468次,调处基层职工服务网点难以调解的争议案件383件,法律咨询6325人次,为职工挽回各类经济损失1040余万元,以最少的成本、最快捷的渠道、最简捷的手段,实现了较好的维权保障效果,有效促进了职工队伍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全局部署,完善组织,延伸服务触角
开展基层巡回服务是工会干部深入基层,为职工群众面对面提供各项服务的有效举措,也是充分发挥职工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和窗口功能的良好载体。市总工会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了巡回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了《舟山市总工会巡回维权帮扶制度》,由市总工会班子成员定期、分批带领有关部室负责人、专(兼)职律师以及市、县(区)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深入各基层维权帮扶站和维权服务点开展巡回服务并进行现场办公,及时掌握基层第一手情况,第一时间解决职工实际问题。
市总工会将开展职工巡回服务活动作为各县(区)和职工服务中心的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考核,明确要求每月到基层开展巡回服务活动至少1次,此项考核分值县(区)不少于2分,职工服务中心不少于8分,并把巡回服务制度上墙明示,自觉接受职工的监督。同时,市总工会和各县(区)总工会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纳入职工服务中心预算,专门购置了流动服务专用车辆和手提电脑,配备了统一规格的展板、桌椅、横幅和宣传资料,为巡回服务的开展提供了充裕的资金和物资保障。
在充分发挥市和县(区)职工服务中心作用的基础上,市总工会将职工维权帮扶服务网络不断延伸,市本级在主要骨干重点企业设立维权服务点,县(区)在主要乡镇街道和农民工较集中、劳动争议较多的社区、工业园区建立职工服务网点,市、县(区)职工服务中心每月定期到各服务网点现场办公,开展巡回服务,同时选派社区(村)干部或优秀农民工工会干部兼任职工服务网点工作人员,为职工提供维权、帮扶一体化服务建立了扎实的组织基础。
拓展内容,丰富形式,提高服务质量
从开展巡回服务以来,市总工会在直接接触、直接面对职工群众的过程中,始终坚持积极主动了解掌握职工诉求,拓展巡回服务的内容,针对性地解决职工群众的实际困难。目前,市总工会在巡回服务中的主要工作包括了解职工需求、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做好职业推介、调处劳动纠纷、提供法律援助、解决职工困难等多项内容。
在服务的形式上,市总工会坚持面向职工、面向企业、面向社会,定期到工业园区或企业比较集中的区域和职工比较多的大企业,到外地民工比较集中的职工服务接待点设摊开展宣传和维权保障服务等,努力做到突出重点和延伸覆盖相结合。特别是2014年实行职工医疗互助市级统筹后,市总工会考虑到部分偏远海岛地区交通不便的实际情况,将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报销加入了服务菜单,专门设置了网上报销功能,定期去小岛乡镇服务,现场集中为住院职工结报相关费用。两年多来,共受理现场报销323人次,报销金额达40多万元,极大地方便了海岛和偏远地区职工的医疗费用报销,真正实现了服务职工“零距离”,受到了职工群众的一致肯定。
在活动中,市总工会还采用了竞猜灯谜、写春联、放电影、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向职工普及法律知识,通过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形式使枯燥的法律知识入脑入心,使巡回服务活动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借势借力,各方联动,提升服务影响力
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为了更好地开展巡回服务工作,市总工会主动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与市法院、人力社保局、司法局、企业家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共同协商出台了《进一步做好劳动争议联动调解的意见》,明确了各自职责,规范了对接范围、方式和程序;与市民政局在乡镇共同开展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服务职工新模式,让职工就近方便接受困难帮扶,让职工最多跑一次。为了更好地发挥工会维护保障职工权益的作用,市总工会借势借力,聘请了14名由律师和法院、检察院等专业人员组成的法律巡回服务志愿者队伍,共同为职工做好维权保障工作,拓宽了劳动争议调解渠道,实现了工会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对接。与此同时,各级工会之间也实现了工作上的联动。每年,市总工会与县(区)工会都会联合开展巡回服务,形成联动体系,扩大品牌效应,创新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增强了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