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遴选“万人计划” 高技能领军人才
授予“浙江特殊支持人才”称号 给予每人30万元支持
本报讯 记者羊荣江报道 日前,“浙江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简称浙江“万人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遴选支持工作启动,计划遴选支持20名左右的浙江“万人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
根据计划,今年的遴选支持工作重点支持具有高超技能水平、良好职业道德,在技术革新、发明创造中有重大贡献,或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业绩突出,为单位和社会创造重大经济效益,在生产和工作一线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据了解,浙江“万人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申报人选应具有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在我省全职工作一年以上且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一线在岗人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工作岗位上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在技术革新改造或攻克工艺和设备难题中作出重要贡献;
2.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四新”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
3.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在全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效突出;
4.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获得者以及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指导专家。
对浙江“万人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授予“浙江特殊支持人才”称号,颁发入选证书,并纳入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范围。同时,给予每人30万元支持,分3年拨付到人员所在单位,主要用于高技能人才开展技术革新、人才培养、团队建设、合作交流等。此外,省有关部门将在科研管理、事业平台、人事制度、经费使用、考核评价、激励保障等方面给予入选的高技能领军人才支持。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基层单位可以作为本单位浙江“万人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候选人的申报单位。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向申报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并进行公示后,再由申报单位按隶属关系将申报材料报送对应的推荐单位。
省人力社保厅设立遴选支持工作办公室,将组织各行业专家组成相关行业评审小组,按照同行评审原则进行初评,产生初评结果。初评结果报省委人才办,经省“万人计划”评选委员会复评、公示后统一发布。
新闻链接:
“万人计划”
今年初,浙江省委组织部等多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浙江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通知(简称浙江“万人计划”),从2017年起,计划用10年左右时间,全省有重点地遴选支持万名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经济金融管理等领域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其中,省级层面重点支持2000名左右,推动各市及省属各单位重点支持8000名左右。浙江“万人计划”与“千人计划”并行,是用好国际国内两种人才资源、加快推进人才强省建设的重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