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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理财·消费

吃了保健品没效果?退!

江山快速调解一起保健品消费纠纷案

  通讯员周连贵报道 日前,家住江山市区北泉街的何女士特地打电话给该市消保委工作人员说:“太感谢你们了,没有你们做工作,我就无法拿回这6500元钱。”

  不久前,75岁的何女士花了8040元在该市县河东路一家保健品商店购买了12盒保健品,按照说明书服用2盒后,不但没有起到销售方所说的效果,反而感觉身体更加不适,怀疑该保健品存在质量问题,她多次到购买该保健品的商店反映情况,并要求退还货款,商店一直拖着不给解决。后来,何女士向该市消保委投诉。接到投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和何女士一同来到这家保健品商店,经现场勘查,该保健品店的资质、产品检验报告单、进货渠道齐全,初步排除了何女士认为该保健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疑虑。根据何女士提出的要求,工作人员现场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协议:商店负责人同意收回何女士剩下的10盒保健品,并退还何女士货款6500元。

  综合近年来市消保委受理保健品投诉数据,涉及保健品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投诉比较突出。从消费权益受损的群体看,老年人最易中招。原因是老年人较之年轻人在信息的获取渠道和认知度方面的能力偏弱,同时由于对追求健康长寿的心态相对于年轻人来说还是比较迫切的,往往容易在保健品广告的宣传攻势或业务人员的促销诱惑下降低防范意识,并且在发生纠纷后的维权能力也相对较弱。在此,江山市消保委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购买保健品时应理性消费,避免消费陷阱。一是正确认识保健品的适用范围,明确任何保健品都不能治疗疾病;二是理性对待商家的促销活动,购买前多比较、多选择,不盲目大额消费;三是通过正当渠道选择有固定场所、经营资质的正规商店购买,不轻信以销售商品为目的所谓“专家讲座、免费体检”推荐的商品,要多咨询专业人士或听从医生指导。


浙江工人日报 理财·消费 00003 吃了保健品没效果?退! 2017-08-17 2 2017年08月1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