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杭州嘉禾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注销清算公告:本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已决定解散本企业,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合伙企业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本合伙企业清算人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金华市高鹏贸易有限公司注销清算公告
金华市高鹏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号:330703000069493)注销清算公告:本公司股东(出资人)已决定解散本公司,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