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 助力减缓全球气候变化
保护臭氧层,巨化在行动!
通讯员王云峰、黄明桥报道 9月16日是“国际臭氧层保护日”,也是著名环保公约——《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缔结30周年的日子。日前,在北京举行了隆重的纪念大会,巨化集团应邀出席。会上,巨化集团下属的巨化股份公司分管国际履约工作的副总经理王绍勤受到了表彰。那么,巨化与臭氧层保护有何渊源,又作出了哪些贡献?
中国企业加入
保护臭氧层大军中
臭氧层很薄,但你可千万不要小看这层薄薄的保护膜。臭氧层就像撑在空中的一把伞,保护着地球上的生灵免遭短波紫外线的伤害。然而随着人类活动的加剧,地球表面的臭氧层出现了严重的空洞,没有了臭氧层,你可能会直接受到紫外线的伤害。
保护臭氧层就是保护蓝天、保护地球生命。1991年,中国政府正式加入《议定书》。
自加入《议定书》以来,中国积极推动国内履约工作。成立国家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出台《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制定《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先后实施31个行业淘汰计划,关闭相关生产线100多条,在包括巨化集团在内的上千家企业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推动全行业技术进步和绿色转型升级。截至目前,中国累计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超过27万吨,为公约有效履行贡献了重要的中国力量。
巨化集团成为
履行《议定书》典范
事实上,在《议定书》缔结20周年的2007年,巨化集团就曾获得过“履行联合国保护臭氧层公约——淘汰全氯氟烃/哈龙贡献奖”。
“成绩不属于我个人,属于巨化!”王绍勤介绍,为了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为减缓全球气候变化作出更大贡献,自中国加入《议定书》以来,巨化集团根据国家环保部的要求认真负责地履行《议定书》条例,体现了一个大型国企应有的责任和担当。
巨化集团的履约工作受到了国家环保部和世界银行核查专家组的高度赞赏。同时,企业在温室气体减排方面也是成效显著,多年来,巨化集团利用清洁发展机制主动减排二氧化碳。在积极履行国际公约的同时,企业自主研发、技术创新,变消耗臭氧层物质为清洁产品,走在了全国前列。
四氯化碳曾是氟利昂制冷剂的主要原料,因对臭氧层具有破坏作用,被称为“臭氧层杀手”。通过多次研发,巨化集团下属企业宁化公司建成了国内首套四氯化碳转化四氯乙烯生产装置,相关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产品足以替代进口。其自主研发的“用于四氯乙烯生产的反应器”获国家发明专利,并参与四氯乙烯产品国家标准修订。
目前宁化公司的四氯乙烯产品性能稳定、市场需求旺盛,足以替代消耗臭氧层物质,年增净利润超过2000万元,每年可资源化利用四氯化碳2.3万吨、减排二氧化碳6570吨,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而宁化公司也通过对四氯乙烯装置技术创新,荣获浙江省节能先进集体、宁波市节能标兵等称号,走出了一条可持续发展的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