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名木上刻“到此一游”,违法!
《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10月正式实施
本报讯 记者孟万成报道 今年7月,省政府颁布了我省第一部专门针对古树名木保护的政府法规《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等于是为全省的古树名木戴上了“护身符”、撑起了“保护伞”。 昨天上午,省林业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杨幼平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古树名木不仅是一种自然遗存,更记载着历史,传承着文化,蕴藏着财富。古树名木就像老人能不动就不动,除非万不得已。”
现实呼唤保护法规
浙江古树名木资源丰富,数量多、种类多、群落多。据最新普查,全省共有古树名木21.84万株,其中树龄500年以上的国家一级保护古树就有6149株。保护好这些老祖宗留下的宝贵财富,意义大责任重。
立法保护古树名木是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之举。虽然多年来对古树名木的保护一直没有停息,采取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但仍存在职责分工不明、资金保障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管理措施不严等问题,导致古树名木生存环境时有破坏,濒危古树得不到救治,甚至被擅自移植、盗伐盗卖等严重问题。
《办法》出台以前,对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主要依据《森林法》、《环境保护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条款,缺乏系统性,实际可操作性也不强。为此,一部专门的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的实施,将更加完善古树名木保护的法律体系,大大提升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戴上“护身符” 撑起“保护伞”
即将实施的《办法》可以说是为古树名木戴上“护身符”、撑起了“保护伞”,具体而言有多方面突出特点和作用。
一是认树定级,解决长期“失管”问题。就是要对所有符合标准的古树名木统一进行鉴定和认定,统一“养老”。二是分区包干,解决职责不明问题。三是财政拨款,彻底解决想保护而没钱去保护的难题,我省也因此而成为全国第一个针对古树名木保护专项拨款的省份。四是建档立卷,解决智慧管理问题,让每一棵古树名木都有自己的“电子户口”,生老病死都有本清楚账。五是褒贬分明,解决奖惩机制问题。《办法》首次提出建立古树名木养护激励机制,鼓励单位和个人向国家捐献古树名木以及捐资保护、认养古树名木。《办法》同时对禁止行为、因基础建设涉及古树名木及确需迁移的情形和处置,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如,今后在古树名木上刻划名字、“到此一游”,或钉钉子、折树枝、晾衣服等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最高将被罚款3万元;对因施工中保护古树名木不力的,最高可罚10万元;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力发展珍贵树种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杨幼平副厅长还就珍贵树种发展行动,也就是要在全省新植1亿株珍贵树作了重点介绍。
近年来,我省森林资源稳步增长,森林覆盖率已达61%,位于全国前茅。但森林质量不高,大树少,优质森林资源少,一直是短板。为补齐这一短板,去年省政府首次设立对各市政府的森林浙江建设责任制考核,把珍贵树种发展列为重要考核内容,而且赋予的分值最高。
下一步,我省将把发展珍贵树种作为我省大花园建设的重要抓手,以主要通道沿线、城镇周边和景区范围山体的珍贵彩色森林建设为重点,连片推进,早日实现全省新植1亿株的目标任务,使珍贵树种成为浙江美丽大花园的靓丽底色和景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