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解心结
2017年9月15日,新昌县法院内,当事人李某起身对杨某说:“当年因我的疏忽给你们家庭造成了伤害,对不起了。”杨某挥挥手说:“算了算了,就这样过去了。”至此两个家庭结了9年的心结终于解开了。
事情还得从2008年1月15日说起。当天16时20分,李某驾驶车辆与横过道路的杨某儿子发生碰撞,致其左侧偏瘫,智力呆滞反应迟钝,生活无法自理。后经交警部门认定,确定李某负主要责任,杨某儿子负次要责任。杨某夫妻因无力支付医疗费用,再加上维权意识不强,治疗未完其子自行出院回家。
杨某一家的遭遇引起当地政府的关注。2017年1月22日,杨某携带低保家庭证来到新昌县法律援助中心,吴玉忠在听取其陈述后,当场为杨父办妥了司法鉴定和民事诉讼两个法律援助,指派绍兴市文理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为杨某儿子进行三项司法鉴定,指派浙江泽大(新昌)律师事务所石坤绿律师代理民事诉讼。
石律师接手该案件后,马不停蹄开展前期工作。因事故发生已达9年之久,书面证据材料收集整理困难且繁琐。其间杨家又经历杨母病逝、杨父病危。另外,本案系交通事故理赔,涉及到保险公司的赔付责任,而前期因杨某家属提供保险公司名单有误,无法调取车辆投保信息,石律师经多处走访寻问终于明确了保险公司投保信息。
在做好这些工作的基础上,石律师于8月15日为受援人拟写了起诉状到法院立案。立案后,又因杨家经济特别困难,拿不出诉讼费,石律师向法院申请诉讼费缓交,解决了他们立案难的问题。
8月29日,新昌县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该案件。在庭前调解中,因双方当事人对赔偿数额差距过大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案件转入审判程序,庭审中李某及保险公司均提出本案已超过诉讼时效,且对杨某伤残等级、因果关系、后续针炙治疗是否存在必要性以及对杨某治疗终结日期的确定提出异议并申请重新鉴定。案件一度陷入僵局。第一次庭审结束后,新昌县法律援助中心组织人员通过面对面或双方熟人做工作的等方式,帮助双方分析启动重新鉴定程序各自存在的利弊。他们向杨某家人说明超过诉讼时效的风险、执行不到位的风险以及若本案重新鉴定则会延长审限致使其家庭更陷困境。同时也告诉李某判决的赔偿额不一定会比调解的低;若维持原鉴定结论不变,需承担鉴定费;受援人若申请财产保全,李某的部分资产将被冻结。经法律援助中心多方多渠道与当事人从法理、情理出发沟通协调,终于使该案件于9月15日达成调解协议。
邵诗援 甄炎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