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一”,化解矛盾的利器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吴世良二三事
■通讯员朱来华 记者冯伟祥
“一张笑脸建立信任,一颗真心融化坚冰,一张巧嘴缓解矛盾,一双锐眼捕捉契机,一双快腿跑出效率,一双大手传递希望。”这“六个一”,是临海市东塍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吴世良对基层调解工作实践探索成“招”的经验总结,也是他化解各类矛盾和民间纠纷所运用的巧招、妙招、实招。
现年56岁的吴世良从事调解工作30年,调解的各类纠纷不计其数。从2013年9月临海市司法局冠名设立“东塍镇吴世良调解工作室”以来,吴世良已成功调解各类纠纷312件,其中意外死亡案件19件,调解成功率达98%,涉及调解标的1200余万元,协议履行率为百分之百。今年,吴世良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还被浙江省司法厅评定为特级人民调解员。
六旬保洁员被压死,怎么赔?
2016年5月16日上午,临海市某保洁公司67岁的保洁员金某在位于东塍镇的银山垃圾中转站作业时,不慎被垃圾压缩机的料斗压住意外身亡。悲剧发生后,劳资双方引发了激烈的索赔纷争。
保洁公司认为,死者金某的年龄已超过60周岁,与公司只是劳务关系,故无法认定死者工伤并依工伤标准给予经济赔偿,同意参照交通事故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但死者家属表示,不管金某的年龄有否超过60周岁,只要金某在该公司工作一天,那公司就必须按照工伤的待遇标准予以赔偿。吴世良得悉情况后,立即与派出所几位民警来到闹事现场,一边安抚死者家属情绪,一边劝导疏散群众,并着手为死者家属与该保洁公司就经济赔偿事宜展开调解。
在调解期间,死者家属坚持按照工伤标准进行赔偿,理由是“保洁公司在明知金某已超龄的情况下为何还聘其做保洁工作”。
为此,吴世良结合情理法,耐心地向死者家属进行分析劝解,经过连续三天的开导,死者家属终于明白了事理与法规,最终同意参照交通事故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在吴世良等调解员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了调解协议,由保洁公司一次性赔偿给死者金某家属丧葬费等35万元,并给予其家庭困难补助费5.8万元。
四龄女童意外受伤,谁之过?
来自贵州的民工王某有个4岁的女儿叫小琪,她与租住在一起的江西民工李某5岁的儿子小航同在临海市东塍镇一所幼儿园上学。
2014年12月13日下午,小琪在玩耍时,头部被一根绳子意外套住了脖子,导致一度窒息昏迷,所幸被群众救下。经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3000多元。
经过民警调查,小琪称当时与小航一起在东塍镇中街菜场旁玩耍时,小航将其抱起去玩挂在树上的一根绳子,不小心其头部套入了绳子,小航抱起小琪想将其从绳子中解脱出来,但未能成功,之后小航离开了现场。当民警向小航询问时,小航前后两次均承认是他所为。
民警在现场勘查时发现,以小琪的身高无法够到此绳,肯定要有人协助才行。由于小琪和小航年龄过小,他们的言词无法作为定案的证据。而小航的父母坚决否认是小航所为,不愿承担责任。差点痛失女儿的小琪父母情绪更加激动,双方矛盾一时有些激化。
考虑到此案的特殊性,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至“东塍镇吴世良调解工作室”调解。经过多次心贴心疏导和设身处地的情理沟通,终使原先一直对立的双方监护人达成了责任均担的共识,并自愿签订了调解协议,由小航家长赔偿给小琪家长1500元。
邻里反目争宅基,孰是孰非?
2017年9月27日,家住临海市东塍镇的李某与郭某因宅基地问题发生争执。李某认为郭某在建房屋的其中一间宅基占用了他的部分老屋基,因此用铁管撬坏了郭某家地梁5米左右。
而郭某认为,他家在建的一间屋的屋基交界处虽涉及到郭某的老屋基,但这是通过政府合法审批的,并无不妥,但李某毁坏地梁的做法太过分,太气人。为此,双方都叫来了“帮手”,准备相互讨个“说法”。矛盾一触即发,后果难以预料。
东塍镇调委会得知此事件后及时介入,并指定吴世良等调解工作人员予以调解。为稳妥解决两家的矛盾,老吴首先对挑起事端的李某进行教育引导,劝他不要意气用事,惹祸上身,并提醒李某这次撬了郭某家地梁的损失幸好没有达到5000元,否则就要负刑事责任,而且还要赔偿经济损失。吴世良建议他先去了解清楚郭某家所建房子的宅基地是否经过审批。
为公平、公正地化解两家纷争,老吴和镇领导何才宁先后三次到现场进行实地丈量,确定面积,确保李某能在其老屋基上建一间新屋的空间。功夫不负有心人。吴世良的倾心疏导,终使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并自愿签订了调解协议:李某赔偿给郭某家经济损失3000元,郭某支付给李某家屋基补贴费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