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玉环拓业机械厂(注册号:331021000181612):
你单位未履行本局作出的行政决定,现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玉市监处字[2017]16号)。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依法予以公告送达。
2017年2月21日,本局对你单位侵犯“MERCEDES-BENZ”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案作出没收侵权汽车平衡杆半成品(毛坯)2000只、罚款21955.20元的决定(玉市监处字〔2017〕21号)。但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该行政决定中缴纳罚款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到中国工商银行玉环市支行缴纳罚款21955.20元和未按期缴纳罚款的加处罚款21955.20元,合计43910.40元。账户:玉环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帐号:1207081109064028819-000000001。
本催告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收到本催告书后,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