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三级法院集中 开展宪法宣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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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高院法官向宪法宣誓。 |
本报讯 记者胡翀 通讯员高媛萱报道 昨天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浙江全省法院集中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各地根据实际还举行了不同形式的公众开放日活动。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昨天上午10点15分,庄严肃穆的宣誓在省高院大法庭响起。全省轮巡的视频上,中基层法院法官手握右拳、面向宪法,同步进行宣誓。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并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