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拔苗助长”式的 超前教育和过度教育
我省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
本报讯 记者吴晓静 通讯员刘丹丹报道 近日,省教育厅发布实施《关于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从2017年至2020年,全省大体上分四批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要求强化“一日生活皆课程”理念,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也明确了课程内容的基本底线:选用经省级及以上教材审查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师教学指导用书,科学合理地设置课程。不得开设超越幼儿身心发展阶段的课程,严禁“拔苗助长”式的超前教育和过度教育。
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2月,全省共有幼儿园8586所,适龄在园儿童187.68万人,全省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7.5%;幼儿园教师12.4万人,幼儿园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达到了91.3%;全省幼儿园等级率达到了85.9%,一二级幼儿园(优质资源)覆盖率达到了50.3%;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85.1%。
“浙江学前教育已经从量的普及为主阶段转到质的提高为主的阶段。”省教育厅副厅长韩平表示,近年来,我省广大幼儿园在推进课程游戏化、生活化、园本化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部分幼儿园仍然存在“小学化”倾向或“看管式”“放羊式”等现象,学前教育质量总体偏低。《意见》的出台,在国内率先在省域范围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对解决当前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有着重要意义。
《意见》指出,课程资源开发要考虑不同年龄阶段幼儿的特点,体现年龄适宜性;考虑幼儿生活的家庭背景,体现中国优秀文化及地域和幼儿园文化,具有文化适宜性;让不同的幼儿有选择不同课程资源的学习机会,具有个体适宜性。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支持或参与幼儿园课程资源建设。
《意见》还要求增加教育活动方式的多样性,适度减少集体教学的次数与时间;保证幼儿充足的自由游戏时间;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与卫生习惯,提高自我服务能力;保障幼儿在园每天至少2个小时的户外活动,其中1小时体育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