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杭州临安建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吸收
合并杭州临安青山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决定:杭州临安建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杭州临安青山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合并。合并前:杭州临安建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合并前杭州临安青山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万元。本次合并的形式为吸收合并,杭州临安建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续,杭州临安青山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注销。合并后,杭州临安建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50万元。杭州临安建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杭州临安青山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杭州临安建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继。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特此公告。
杭州临安建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临安建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吸收合并
杭州临安青山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决定:杭州临安建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杭州临安青山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合并。合并前:杭州临安建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合并前杭州临安青山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万元。本次合并的形式为吸收合并,杭州临安建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续,杭州临安青山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注销。合并后,杭州临安建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50万元。杭州临安建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杭州临安青山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杭州临安建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继。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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