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护工人的“窝”无辜被拆
东阳公路管理部门已向警方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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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路养护站房成了一片废墟。 |
本报讯 通讯员吴忠福、张文权 记者冯伟祥报道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公路养护站房属于公路附属设施,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的义务,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然而,位于东阳市马宅镇马宅村的一处好端端的公路养护站房,近日被当地村干部当成无证的危房拆了。目前,东阳市公路管理部门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
坐落于东阳市马宅镇马宅村下洋自然村的公路站房,一直是养护工人的生活场所。1月8日,东阳公路部门人员在例行巡查时发现,这处站房竟然不见了,只留下一片废墟,现场狼藉不堪,经进一步了解得知是当地村干部当危房拆了。
据东阳公路部门有关人员介绍,该处公路站房初建于上世纪70年代初,后于1982年重建,其占地面积330平方米,建筑面积一共为373.97平方米,房产证、土地证齐全,受法律保护。道班合并成大公路站后,该处站房成了公路应急养护抢险和路政巡查的配套用房,用于堆放养护应急抢险工具、设备以及养护施工人员临时吃饭、休息。
东阳市公路管理局资产物业管理科科长陆天能向记者介绍,这处站房质量保持完好,不属于危房。
“养护站房被拆一事,我们从头到尾没有接到过任何通知。非常震惊。”陆天能说。
对此,马宅镇马宅村村干部的解释是,“我们去国土部门查过,这幢房子是没有证的,我们以为无证房屋村里就可自行解决,而且是危房,我们就先把它拆了。将此处危房拆除是村党员干部跟村民代表一致同意的,有开会议程记录。”这名村干部说。
但村干部关于“无证”“危房”的说法,并没有提供任何证据加以印证。
东阳市公路局工作人员表示,这处公路养护站房双证齐全,属于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的处置权在国资委手上,无论是村里还是镇里都无权拆除,就连公路管理部门也无权擅自拆除。
1月9日下午,东阳公路部门就公路养护站房被拆一事,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向市国资委和上级公路管理部门作了报告。
据悉,当地公安机关和市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已开展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