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标兵个人和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出炉
我省两家单位 两名个人获表彰
本报讯 记者王海霞报道 近日,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下发表彰决定,对第十五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标兵个人和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我省一家单位荣获标兵单位称号,一家单位荣获先进单位称号,两人荣获先进个人称号。
据悉,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激励全国广大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在新时代的伟大实践中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不断作出新贡献,由全国总工会、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组成的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小组决定,授予中建二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20个单位“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称号,授予马荣等20名同志“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称号,授予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街道工会服务站等42个单位“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称号,授予于秀娟等44名同志“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称号,并予以表彰。
我省舟山引航站荣获标兵单位称号;浙江省第九地质大队浙江省核工业二六二大队荣获先进单位称号;浙江省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机电部主管邱云、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教授汪自强荣获先进个人称号。
舟山引航站是舟山港口唯一的专职引航机构,为进出舟山港域十一大港区的船舶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引航服务,并始终保持着引航安全零事故、引航服务零投诉的良好记录,得到了港口管理部门和服务企业的一致好评。2016年全站共安全引领船舶8754艘次,船舶总吨4.66亿吨,其中,引领200米以上大型船舶4819艘次,为舟山港口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