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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职业·教育

学生顶岗实习,权益如何保障?(中)

  ■记者雷虹

  随着现代学徒制成为我国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手段,校企合作、企教融合后,职业院校学生到企业实习变得必要且必不可少。

  对于职校学生必不可少的实习,企业、学校、学生和学生家长都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呢?继上期我们继续一起来了解和解读。

  接收实习生比例有规定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实习单位应当合理确定顶岗实习学生占在岗人数的比例。

  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这两个条件需同时满足。

  规定还要求,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习,不得强制学生到不符合实习单位资质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及与所学专业不对口或不相近的指定单位实习。

  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组织实施。

  无协议不实习

  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要签订实习协议。“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应在完全知晓协议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情况下,签订三方协议,不得以任何两方协议或其他形式的协议替代三方协议。学生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也须签订三方协议。

  实习协议应包括实习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与条件保障;实习期间的食宿和休假安排;实习期间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责任保险与伤亡事故处理办法,对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部分的约定责任;实习考核方式;违约责任等。

  顶岗实习的实习协议内容还应当包括实习报酬及支付方式。

  未成年人实习应有监护人签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相关精神,教育部在《职业学校实习管理规定》释义(以下简称“释义”)中要求,职业学校在组织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的,应事前充分告知其监护人,在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后,方可组织实施。

  此外,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不得有下列情形: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殊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因此,在安排和接收学生实习时,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须核查学生身份和年龄信息,注意不得接收未满16周岁的学生参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

  不能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释义”指出,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要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对于部分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和实习岗位(如护理专业的夜班实习、导游专业的节假日实习、煤炭专业的井下实习等),要经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后,才可不受此条规定的限制。(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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