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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消费在浙江” 又有利好消息

我省推出全国首个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 《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新增15种商品

  本报讯 记者何悦报道 昨天,记者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推进部署会上获悉,我省推出了全国首个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和新《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为消费者营造更好的消费环境。

  全国首个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正式推出

  去年,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浙江破冰之举成为全国之举,并被工商总局推广确定为今年全国工商市场监管消费维权重点工作内容之一。2017年7月,放心消费社会共建共创发布会举行,吉利、银泰两大集团率旗下省内40家汽车4S店、29家银泰门店,公开以无理由退货为主要内容的放心消费承诺。世纪联华、杭州大厦、宝岛眼镜、十足便利店等一大批有影响力的连锁经营品牌企业纷纷加入,以点带面,在各个行业推行无理由退货承诺。不到1个月时间,全省线上线下就组织发动了13047家商家承诺无理由退货,其中线下实体店8225家。

  今年,我省将推出《浙江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以下称《指引》),该《指引》共二十一条,重点对经营者行为规范、退货程序、商品完好、信用约束等方面作出了规定。据悉,这是省工商局、消保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精神要求,参照《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研究制订的全国首个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

  《指引》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明确经营者基本行为规范。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要有一定代表性和覆盖面,退货时限不少于7天,退货条件清晰。承诺内容和“无理由退货单位”统一标志标识,要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开展示。经营者应主动向消费者说明无理由退货相关重要信息与注意事项。二是明确退货时限及商品完好标准。无理由退货商品属配送类的,以消费者实际签收商品次日起计算,属自提类的,自经营者开具购物小票当日起计算。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不影响经营者二次销售,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外观和商品本身、配件、标识、保修卡、说明书、外包装等齐全视为商品完好。三是明确信用约束机制。按照承诺即受约束原则,在消费体验、社会监督、行政检查、消费投诉等动态监督中,对因不履行承诺的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停止使用统一标志标识,并予以撤销公布。

  新“三包”商品目录5月1日起实施,新增15种商品

  会上还发布了《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该《目录》将于2018年5月1日起实施。

  《目录》保留了原有的商品房、平板电脑、数码照相机、电动助力自行车等20种商品;新增住宅电梯、电子坐便器(盖)、空气净化器、智能吸尘器、移动电源、行车记录仪、智能门锁、集成灶等15种商品,共计35种商品,设定“三包”有效期最低为1年,最高为3年。

  据悉,此次新发布的《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三包”商品目录的种类做了较大范围的调整,将近年来因消费升级而出现的众多新兴产品、智能产品纳入“三包”商品目录。二是更加注重消费者人身安全的保护,此次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将住宅电梯纳入“三包”商品目录。三是保护水平均高于国家“三包”商品规定的标准,浙江目录中的35种商品均为未纳入国家“三包”或“三包”部件和“三包”有效期高于国家“三包”标准的商品。新“三包”的修订出台,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消费水平更相适应,又为推动产品质量提升,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


浙江工人日报 专 版 00002 “放心消费在浙江” 又有利好消息 2018-03-16 2 2018年03月1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