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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职业·教育

学生顶岗实习,权益如何保障?(下)

  ■记者雷虹

  随着现代学徒制成为我国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手段,校企合作、企教融合后,职业院校学生到企业实习变得必要且必不可少。

  对于职校学生必不可少的实习,企业、学校、学生和学生家长都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呢?继上两期我们继续一起来了解和解读。

  要给顶岗实习生支付报酬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对跟岗实习是否给报酬,规定与教育部在《职业学校实习管理规定》释义(以下简称“释义”)中未作明确。

  实习单位享受税收优惠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精神,实习单位在接收学生实习期间,与学生实习活动直接相关的、实际发生的如实习报酬、实习耗材、实习保险等各项合理费用支出,按照国家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因此,规定明确,实习单位可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以方便管理等为由,收取学生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扣押学生居民身份证、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等情况。

  要为实习生提供统一住宿

  职业学校组织学生到外地实习,应当统一安排住宿,具备条件的实习单位,应为实习学生提供统一住宿;不具备条件的实习单位,由职业学校统一安排,确保学生住宿安全。

  学生不在统一安排的宿舍住宿,须由学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监护人签字同意,学校备案。

  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职业学校建立学生实习考核评价制度,对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职业学校应会同实习单位明确考核标准,细化考核方案,确定考核方式,实施考核工作。

  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的考核结果应当记入实习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学生获得学分,并纳入学籍档案。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建立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

  规定要求,各地应探索建立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其中规定,“被保险人”一般为职业学校,“受益人”为实习学生。

  释义中明确,购买学生实习责任保险不可增加学生负担,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或从学生实习报酬中抵扣。实习责任保险费用可从职业学校学费中列支;免除学费的可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

  职业学校与实习单位达成协议由实习单位支付投保经费的,实习单位支付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费可从实习单位成本(费用)中列支。

  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赔付分两种情况:属于实习责任保险赔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由实习单位、职业学校及学生按照实习协议约定承担责任。

  规定的适用对象是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非全日制职业教育等职业教育学生实习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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