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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维权

换了“心”的二手车当晚就趴窝

萧山一名消费者依法维权要求“退一赔三”

  本报讯 记者胡翀 通讯员萧法报道 刚提的二手车,当晚就漏油,检查之后更是让车主倒吸了一口凉气:新装的发动机,却贴上了原先老机子的“身份标签”,这里面到底有何猫腻?日前,车主韩先生拿起法律武器,要求卖家退一赔三。

  3月14日,萧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韩先生的这起民事诉讼案。2017年12月1日,被告杭州某二手车经销有限公司,将一辆二手马自达汽车,以6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原告韩先生。签订购买协议之前,是一连串的检查和测试。“虽然是二手车,但我也仔细看了外观、内饰以及车辆的机械配置情况。点火听听发动机的声音,看看有没有异常。”韩先生说,“对一辆车来说,发动机就是心脏,这个部件没有问题,大体也就没什么情况。”

  购买之前,这部座驾让韩先生怎么看怎么喜欢,然而这种喜欢却仅仅维持了半天时间。最糟糕,同时也是之前他最留意的部件——发动机出了问题。“车子开回去之后,晚上我就发现车头机盖下出现了漏油的情况。”韩先生说,“我也安慰自己,可能二手车就是这样的吧,结果,当车身被托起检查漏油点的时候,维修工说了一句话让我整个人都不好了。”

  原来,这辆车的发动机号为80307374,而这也是在车管所登记在册能证明车辆身份的铭牌。维修工却说,这辆马自达的发动机被换过,换过也就算了,可是新换的发动机却贴着原先发动机的钢印。这就让人延伸出好几种不确定的假设:首先,车辆做过“换心手术”。是事故车?还是问题车?其次,新换的发动机的来路不明。要不怎么还会用老的“身份证”?第三,经销商事前没有告知这些重要事项,是想蒙人?

  于是,韩先生多次找经销商理论并要求退车,尽管对方也承认换过发动机,但就是不肯退车。“车辆换过发动机,但没有在车管所系统变更信息,今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据此拒赔。”韩先生说。无奈之下,韩先生将杭州某二手车经销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韩先生的代理人在法庭上表示,被告在卖车前应该详细检查,确认所卖车辆没有任何问题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交易,这既是对自己企业负责也是对消费者负责。“出现现在这种情况,原告认为被告存在欺诈消费者的情况,被告卖车前没有如实地告知车况,应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原告代理人表示。

  对此,被告代理人却一脚把“球”踢给了车辆管理部门。“因为发动机钢印是否存在的检查条件极为复杂,车辆需要完全托起,并进行大面积的拆卸。但此项检查却不涉及车辆的功能与性能。故在二手车过户到我方名下时,不在检查范围之内,我方并未发现发动机更换一事,车管所也没有发现。”被告代理人表示。

  虽然法庭没有当庭做出判决,但这起消费纠纷案件还是应该让大家引起重视,汽车、房产这类大宗商品交易,任何一点瑕疵都能让普通消费者蒙受巨大损失,所以,最终做决定下单之前必须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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