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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工报视野

省食药监局发布食用警示:

野蘑菇虽鲜 别乱吃小心有毒

  本报讯 见习记者张浩呈报道 春季,雨水充沛,气温逐渐回升,时下正为蘑菇食用季节,为防止野生蘑菇中毒事件发生,省食药监局提醒广大市民不要乱采摘乱食用野生蘑菇。

  浙江是菌菇大省,香菇、黑木耳、金针菇、蘑菇是我省菌菇界的“四大金刚”。近段时间气温回暖,树下、路边不少野蘑菇探出了小脑袋。有的市民以为这些野蘑菇无毒,采摘回家食用了。殊不知,这些看似无害的毒蘑菇,一朵、半朵,甚至一个蘑菇伞盖,就能放倒一个人。

  那么,毒蘑菇中毒的病人会出现哪些症状呢?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大家,如果市民曾经自行采摘蘑菇煮食,食用后很快出现恶心、呕吐、剧烈腹泻和腹痛、视力模糊等症状,那么就要高度怀疑毒蘑菇中毒,必须马上拨打120前往医院就医,千万不能拖延,否则就会引起昏迷乃至死亡等严重后果。

  同时提醒市民,大家在采摘、购买食用蘑菇时,一定要注意甄别清楚无毒和有毒蘑菇。因为有毒蘑菇的种类众多,特别是晒干后的蘑菇混入有毒蘑菇很难辨别,一旦误食就会中毒,后果严重的甚至会危及生命。对于野生蘑菇,专家建议不采、不买、不卖、不食,以防中毒。

  专家也给市民提供了一些食用毒蘑菇后的自我急救方法:1. 立即呼叫救护车赶往现场;2. 要立刻进行催吐,可先让误食者服用大量温盐水,然后用手指(最好用布包着指头)刺激咽部,促使呕吐,以减少毒素的吸收;3. 孕妇慎用催吐;4. 如果中毒者出现昏迷,则不宜进行人为催吐,否则容易引起窒息;5. 加盖毛毯保温;6. 凡同食用过同样蘑菇者,无论是否发病,同样需立即到医院进行检查;7. 食用过的剩余蘑菇,应留存以供检验,查明中毒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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