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公告
经绍兴市越城区中汇教育培训学校与浙江菁才科技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由浙江菁才科技有限公司收购我校。经有关评估机构对我校实物资产进行评估后,目前接收工作已进入签署协议和实物资产移接交阶段。为保护我校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公告如下: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凡与绍兴市越城区中汇教育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张建林)的债权债务、担保、借款,以及资金、帐务往来关系的单位或者自然人,请持有效债权、担保和付款往来等凭证,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自本公告刊出之日起45天内)向债务人主张权利,逾期未予追索的,视为自动放弃。被浙江菁才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后,我校之前的债权债务与浙江菁才科技有限公司无关,浙江菁才科技有限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所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和后果均自行承担,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建林
手机:18005857878
绍兴市越城区中汇教育培训学校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