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明令禁止的药品,他们随意添加
这样的减肥药,你还敢买吗?
本报讯 通讯员何文斌、李 晴 记者潘仙德报道 小小的一颗减肥药背后,隐藏着巨大的灰色产业链。被告人大段大段的供述,让人心惊。他们知道自己卖的药品“不正规、有问题”,但还是在利益的驱使下昧着良心,铤而走险。日前,台州市某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周某等19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
2014年6月,周某开始向邵某销售添加了西布曲明、酚酞的减肥胶囊。2016年3月,张某成为周某的供货商,他明知周某生产减肥胶囊,却将化学原料药西布曲明、酚酞销售给周某。同年8月份,周某雇用颜某等3人参与减肥胶囊的生产。
邵某进货后,将胶囊加工成苹果闪电瘦、燃脂天天瘦等名称的减肥产品向社会销售。而在此期间,王某、曾某等人向邵某购买减肥产品进行转卖,赚取差价。之后,多名被告人辗转购买添加了西布曲明、酚酞的减肥产品,并通过淘宝网店对外销售。他们的销售金额从数十万元到上百万元不等。
自己卖的药究竟有没有问题?生产、销售这些减肥药的人都心知肚明。生产减肥胶囊的工人谭某交代,他们的工厂既没有厂名,也没有生产许可证之类的证书,入厂前他没有经过培训和体检,厂里面灰尘很多、不卫生,产品肯定不合格。
销售减肥药的程某说:“我认为是有问题的,第一因为进货渠道不正规;第二吃了有副作用;第三不正规的减肥药效果很好;第四防伪标贴和封口贴都整张发过来,正规产品厂家不可能叫卖家贴这些标贴。”
明知有问题,他们为什么还卖呢?因为“正规商品药效不好,几乎没有回头客”,“我当时买房子亏损了50万,为了尽快赚钱”,“卖这个提成的收入高”……回答千篇一律,都是朝钱看。可悲的是,他们的贪婪,不但坑了自己,还坑了消费者,危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2016年8月9日,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接到消费者举报,称其向淘宝店铺购买了燃脂天天瘦,服用后产生心悸、失眠等反应,疑添加非法成分。
稽查支队将举报人提供的产品送样检测,查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信息,发现未检测到商品名。而相应淘宝店铺销售的燃脂天天瘦等减肥胶囊经检测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西布曲明等成分,服用后对人体有毒害。
同时,台州市公安局也先期介入,与市场监管部门分工协作,进行排摸,初步确定淘宝店铺经营者相关信息。随后,市场监管部门对该案件进行立案。
因此案涉嫌构成犯罪,又被移送台州市公安局,台州市公安局将该案交由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侦办。该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案件。专案组经过一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发现该有毒有害减肥胶囊的生产、销售团伙利用微信、淘宝等网络资源,进行联系或销售。
2017年3月,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联合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阿里巴巴公司的全力配合下,历时7个月,转战浙江、安徽、黑龙江、广东等省,破获了这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大案。
在此案中,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共捣毁生产加工窝点4个、经营销售窝点9个,缴获制造设备10台和数以万计的有毒有害减肥胶囊产品,涉案货值达10亿余元。
在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具体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等发表了意见,进行了法庭辩论。19名被告人一一向法庭进行了最后陈述。由于案情比较复杂,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
在此,公安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不光是减肥药要从正规渠道购买,任何食品药品都应该从正规渠道和商家购买。对于在网上购买的食品药品,消费者更要提高鉴别能力,不要贪图便宜货,购买时要保留交易记录;如遇到问题,及时向电商交易平台投诉,也可拨打12315或110向市场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