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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启动 “非特”化妆品 备案管理试点

进口化妆品备案后可与国外同步上市

  本报讯 见习记者张浩呈报道 昨日,舟山科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获得我省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试点首个企业系统注册账号,这标志着浙江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试点在舟山落地启动。今后,从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进口且境内责任人注册地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由审批管理调整为备案管理,试点时限至2018年12月21日。备案管理实施后,进口化妆品可实现与国外同步上市。

  今年3月28日,浙江省食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根据公告要求,进口化妆品生产企业拟从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口岸以备案方式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应当在产品进口前,委托其境内责任人通过全国统一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网络平台,办理备案手续,取得电子版备案凭证后方可开展进口贸易。为方便企业办理备案事项,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舟山市设立受理点,办理备案资料接收等相关事宜。

  据介绍,实施进口“非特”化妆品备案,将原先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将大大简化化妆品的进口流程,缩短进口化妆品的上市时间,为企业打开市场赢得先机,为国人同步用上国际领先的产品创造条件。过去,由于进口化妆品审批事权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现已更名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同),企业每进口一种化妆品,都要到北京提交产品资料、企业资料和样品,接受专家审评,办理时限一般需要5个月。备案管理试点后,企业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只需先在网上提交电子材料,再把纸质版材料交到舟山市市场监管局受理窗口报送备案,符合要求的可当场备案。

  据悉,2017年3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上海浦东新区首次试点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审批改备案管理,仅一年时间,备案的进口化妆品企业达近200家,备案产品1000多件,进口货值70多亿元。经积极争取,我省于2017年12月顺利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能力评审,并于今年3月获得试点。

  省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时飞在启动仪式上表示,此次试点落地,意味着浙江自贸群、舟山群岛新区与浦东新区实施一样的政策措施,具备一样的进口“非特”化妆品上岸条件。可以预见,舟山群岛新区将成为浙江进口化妆品的重要口岸,进口量和进口额都将迎来快速增长。


浙江工人日报 工报视野 00004 我省启动 “非特”化妆品 备案管理试点 2018-04-18 2 2018年04月1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