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项配套制度出台
湖州将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
■孙建新
前不久,国家七部委联合通过了《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项配套制度。这意味着针对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管,将从过去的粗放式逐渐转变为精细化监管。
融资担保是指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借款、发行债券等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行为。融资担保是普惠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发展普惠金融、促进资金融通,特别是解决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具有重要作用。湖州市融资担保机构在接受了多年洗牌和行为规范后,目前留下的十多家都是经过考验洗礼的行业精英。湖州市信用担保行业协会多年来遵循诚信、自律、维权、服务的宗旨,积极引导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行业秩序、加强行业自律建设,同时在维护行业合法权益和为政府决策当好助手等方面努力发挥了服务、沟通、监管、协调和桥梁作用。
针对出台的四项配套制度,湖州市信用担保行业协会积极组织全体会员认真学习解读,以进一步规范对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管理,促进融资担保公司依法经营,维护融资担保市场秩序,规范融资担保公司经营活动,防范融资担保业务风险,准确计量融资担保责任余额,同时引导融资担保公司专注主业、审慎经营,确保融资担保公司保持充足代偿能力,优先保障资产流动性和安全性,并且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担保公司业务合作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促进银担合作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
《新条例》和四项配套制度的出台,标志着融资性担保发展前景将进入四个“后时代”:一是从粗放经营、野蛮生长,进入到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发展的后发展时代;二是从以往与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走向贷后管理纵深的全新银担合作的后业务时代;三是将资本市场的活力、动力、效力带进中国担保,开创融资担保的后资本时代;四是真正进入以服务质量、服务能力、服务深度和广度自主定价的后服务时代。
要促进融资担保行业更好地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政策扶持必不可少。对于增强融资担保行业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的意愿和能力,业界良好的社会预期是:各级政府推动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湖州市、县政策性担保公司2017年就已经达到全覆盖;在国家政策引导下,通过银担合作机制,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成本;建立政府、银行、担保风险基金池,建立银担风险分担比例;向主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的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财政支持和风险补偿政策。目前,湖州市担保行业在经验和教训并存的基础上,将以两部法规为行业引领方向,立志主动拥抱监管,坚守融资担保主业,服务实体经济,做精风险管理,加强行业自律建设,同时努力提高小微企业和“三农”担保责任余额比例及户数占比,着力解决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