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的女法官确实不寻常——
爱岗是模范 爱家也是模范
记者胡翀 通讯员鲁英报道 谭灿,2017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全国模范,在她的故事里,没有可歌可泣,没有感天动地,有的只是全国12万名法官的一个缩影,在每天点点滴滴的忙碌中,守护着心中的天平,平凡却不平庸。
她就是“别人家的孩子”
时光回到20年前,谭灿的大学志愿是中文系。因为一个亲戚不懂法输了官司,她的人生却彻底改变了方向。“我要学法律,能帮人。”
2005年硕士毕业后,谭灿进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成为一名书记员,2006年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2009年成为中院当时最年轻的审判员,2015年担任副庭长。
这期间,谭灿获得中院三等功、市“十佳最美嘉禾女性”提名奖、市优秀公务员、全省法院系统民事审判先进个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省三八红旗手等荣誉。
从单位到市里、省里,从系统内到系统外,众多头衔加冕,直到这次获得国家级荣誉,同事们对她众口一词:“实至名归”。
谭灿就是那个传说中的“别人家的孩子”,有着所有符合“模范”的特质,审判主业出色,调研、宣传等各项工作也是“十项全能”。
天赋要用99%的汗水浇灌
谭灿所在的民一庭,主要审理各种普通民事纠纷,大部分还是上诉案件,案情复杂而琐碎,当事人矛盾激烈,可谓一地鸡毛。但她不论面对怎样的一锅乱粥,总能耐心梳理,抽丝剥茧,迅速定分止争。
而工作之外,谭灿是个腼腆的人,有一次在菜场,碰到有人喊她:“谭法官,你还记得我吗?我是一个火灾案件的原告,真是非常感谢你啊!”
她微笑回礼后,逃也似的遁了,之后回神一想,心里却很是高兴。“当事人的肯定,是最开心的事。”
那个由意外火灾引发的案件,损失认定的过程十分困难,而被告一直暴跳如雷,判决前扬言“我保证你拿不到一分钱”。但谭灿最后的判决书十分详尽,有理有据,让人完全无法反驳,被告很快履行了赔款义务。
之所以能成为“别人家的孩子”,作为一名专业法官,兴趣和天赋自不必说,但更重要的是这么多年来,谭灿付出的“99%的汗水”。
法官助理王旖辰以她为榜样:“谭庭工作一丝不苟,比如说,裁判文书发出去前,起码校对五六遍,小到标点符号,大到遣词造句,字斟句酌地修改,当事人身份和企业信息中涉及数字的,一个字一个字地比照核对。”
道义与孝义一个都不能少
法院案多人少,加班加点是常态。这些年,谭灿的家人又先后患病住院,孩子也尚幼。故事讲到这里,似乎应该出现为了万家和谐牺牲小我,甚至孩子生病也没空管之类的情节了。但谭灿不,她是一名法官,但首先是一个妻子、一个母亲、一个女儿,她始终把家庭放在首位。在她的认知里,不重感情的人,更端不平道义的天平。
她对家庭尽职尽责,却丝毫没有耽误工作,她是怎么做到的?在孩子的兴趣班门外,她低头校对厚厚的裁判文书;周末,她带着孩子到办公室加班,在电话里给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在回湖南老家的火车上、医院的病房里,她在电脑上撰写裁判文书……
为母则刚,在谭灿身上完美地被诠释。
“谭庭经常晚上利用接送孩子上兴趣班的空当到单位加班,繁忙之余,仍不忘常回老家看看,经常逢年过节奔赴千里之外的家乡与家人团聚。”初为人母的同事周倩对此十分感慨。
除了工作的时候,谭灿其实并不善言辞,拿到荣誉后,认真思索了一会儿,才郑重地说:“我只是在平凡岗位上做了一些应该做的事,但组织上却给了我崇高的荣誉。因此,我清醒地认识到,荣誉既是一种光荣,也是一种担当,更是一种回报社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