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人日报 数字报纸


00002版:维权

为维护劳动者权益勇于自我加压、敢于接受监督

我省要创建55个“无欠薪”县(市、区)

  本报讯 记者羊荣江报道  我省从2017年起,在全省开展“无欠薪”县(市、区)建设活动。根据有关规定,全省55个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申报创建2018年“无欠薪”县(市、区)。经审核,省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公布了这55个创建单位,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18年创建“无欠薪”县(市、区)创建名单

  杭州:上城区、下城区、富阳区、临安区、建德市、淳安县、西湖区、萧山区

  宁波: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象山县、国家高新区(开发区)、余姚市、慈溪市

  温州:龙湾区、瑞安市、永嘉县、洞头区、平阳县

  湖州:吴兴区、德清县、南浔区

  嘉兴:南湖区、嘉善县、海盐县、港区(开发区)、桐乡市

  绍兴:越城区、新昌县、上虞区、诸暨市

  金华:婺城区、兰溪市、义乌市、永康市、浦江县、武义县

  衢州:龙游县、常山县、开化县、柯城区

  舟山:定海区、嵊泗县

  台州:临海市、温岭市、路桥区、椒江区、黄岩区

  丽水:青田县、云和县、遂昌县、景宁县、莲都区

  据悉,根据2017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的通知》要求,“无欠薪”县(市、区)应达到以下标准:

  工资拖欠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国有企业、政府投资项目、交通和水利建设项目实现零欠薪;

  在建工程建设项目(以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数为基数,下同)欠薪案件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未发生500万元以上的欠薪案件;

  企业(不含建筑施工企业,下同)欠薪案件发生率控制在5‰以内,未发生50万元以上的欠薪案件;

  未发生10人以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欠薪群体性事件,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极端欠薪事件。

  防范处置欠薪长效机制全面落地

  提高乡镇(街道)基层欠薪防范处置能力,落实部门联合预警监控、工资支付保证金、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欠薪应急周转金、工资争议绿色通道、欠薪失信联合惩戒、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制度规定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处理等机制,依法有效解决欠薪问题。

  欠薪案件处置快速有力

  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欠薪案件能在7日内得到妥善处置;

  对个人讨薪极端事件或欠薪重大舆情事件,能在第一时间作出响应并进行处置;

  欠薪案件未及时处置率为零。

  对建设成为“无欠薪”县(市、区)的,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按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抽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的,报请省政府批准后予以撤销。

  我省进一步加大欠薪处置力度,对未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的企业,由相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信用惩戒;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

  对欠薪失信企业,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进行限制,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惩治格局。


浙江工人日报 维权 00002 我省要创建55个“无欠薪”县(市、区) 2018-05-28 2 2018年05月28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