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向不法排污 企业和单位亮剑
(上接第1版)
5. 南浔区张家港水体污染问题
经查,张家港属于湖州南浔经济开发区境内镇级河道,自西向东流经北部工业区块。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一是湖州新泉能纺织有限公司自备水沉淀后的泥浆水和药剂管道外溢水经厂区雨水口外排河道;二是湖州金録印染有限公司部分冷却水通过软管外排河道;三是该区块地下污水管破损,导致入管污水外溢入河。
发现问题后,南浔区环保局依法责令2家涉事企业停产整改。2家企业已封堵排污口,拆除临时管道,规范污水、冷却水的收集处理。相关部门对企业超标排放、非法取水等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处罚。开发区管委会已修复破损污水管道。
区水利局对新泉能纺织非法取水的行为依法实行顶格处罚,罚款7万元;区环保局对该公司药剂溢流行为处罚6万元。镇级河长江伟锋因履职和监管不到位,予以党内警告处分;村级河长朱应法因履职不到位,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张海清和该局环保站站长章文,因监管不到位,分别予以诫勉谈话和行政警告处分;方丈港村党支书记朱永根因监管不到位,予以诫勉谈话处分。
6. 庆元县龟山地块2家企业违建涉污问题
经查,该地块的2家企业——庆元县恒信工贸有限公司和庆元县印象吉丰家居有限公司,共非法占用土地7520平方米,违章建筑面积合计5991平方米。2家企业均在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庆元县环保局依法责令2家企业停止生产,并将企业违法行为上报庆元县委、县政府。
庆元县政府立即组织相关单位联合进场,对龟山地块曝光的2家企业采取断水断电、全面拆除违法建筑等措施。截止5月19日,已全面完成拆违、建筑垃圾清理及拆后土地复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