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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当初说得 天花乱坠的 “酒店式公寓”在哪

“雁荡小镇”开发商 被百余名业主告上法庭

开发商的楼书上写着“会赚钱的财富公寓”等字样。

  ■记者孟万成

  4年前,乐清市清江镇政府职工阮先生夫妇花高价购买了由乐清市华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开发的雁荡小镇“酒店式公寓”,然而时至今日,“酒店”没影,说好的精装房也还是毛坯房。在交涉无果后,阮先生和温州、台州、丽水等地100多名业主一起,把开发商告上了法庭。日前,此案二度开庭,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雁荡山下“会赚钱的财富公寓”

  阮先生拿着厚厚一沓宣传单、宣传册找到记者。记者在这些林林总总的楼书上赫然看到这样一些字眼:“位于国家5A级风景名胜区北雁荡山景区入口”“雁荡小镇 会赚钱的财富公寓”“鸟巢酒店式公寓”“精装应有尽有,投资高枕无忧”“途家网签约入驻,加速不动产增值”等。阮先生告诉记者,“当初乐清市华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是这样跟我们讲的!”

  阮先生说,当初最让他们心动的是这个“鸟巢酒店式公寓”“投资回报率为12.75%”,“3+2无忧投资,30天免费居住权“,“将由专业管理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前3年18%在购买时直接返还,第4、第5年每年7%固定投资收益,按年结算返还,自第6年起,客户可自行决定,是否参与经营管理方分红”,同时,业主还拥有“每年30天的免费居住权”。

  除了上面这些楼书广告,阮先生告诉记者说,开发商还通过发布会、电视台栏目等渠道进行宣传,他们甚至讲,已引入了万和豪生大酒店等投资,使得他们对酒店式公寓投资内容深信不疑。

  2013年9月30日,在现场售楼人员的推荐下,他们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阮先生说,当时他们还被要求与乐清市万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将他们购买的房产委托管理公司作为酒店或酒店式公寓进行经营管理,并由管理公司统一装修。阮先生因此更加觉得,他们投资购买了酒店式公寓,应是板上钉钉的事。

  隆重的酒店装修开工仪式只是一个不可言说的局?

  2016年初,开发商向阮先生等人交付涉案房产,但却是毛坯房,而非广告中宣传的精装修房。阮先生等业主当场提出异议。“当时开发商解释称,装修风格是由酒店管理方定的,只有在房屋交付后才能由管理公司进行统一装修。”他们信以为真,同意按照毛坯房接收房产,并委托开发商代为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此后,阮先生等人一再要求开发商和管理公司抓紧装修,加快酒店开业进度。“但两公司均借故推脱。直到2016年年中,开发商终于举行了隆重的酒店装修开工仪式,并发布相应的酒店装修公告。”他们悬着的心才暂时放下了。

  2017年初,预计6个月的装修期过去了,但阮先生等业主发现,房子仍是毛坯房。于是,他们又找开发商理论,获得加快推进酒店装修和开业进度的承诺。

  酒店装修进度一拖再拖,阮先生等人也起了疑心,同年9月,他们咨询专业人士得知,依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原则上禁止将住宅变为经营性用房,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及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前,无法将住宅变更为酒店;而且将按照住宅设计的房屋改变成酒店在功能改变和行政审批上可行性不大。直到此时,他们才意识到,上次那个“隆重的酒店装修开工仪式”可能是开发商设的一个局。此外,阮先生等人通过工商部门了解到,2015年底,开发商曾因其广告上标注投资回报承诺的行为违反《广告法》而被处罚。

  经过这一系列事情后,阮先生等人认为,开发商利用他们的弱点,致其以高于温州普通住宅30%的高价购买无法实现的“酒店式公寓”,合同显失公平,行为构成欺诈,要求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额外支付两倍的惩罚性赔偿。

  “酒店式公寓”概念之争

  法庭上,对阮先生等业主的欺诈指责,开发商称:其所销售的“酒店式公寓”并非真的是酒店,而是住宅性质的公寓,系委托管理公司提供酒店式服务;虽然住宅开办酒店是无法实现的,但他们以“途家模式”进行运作,是不需要审批即可运营的;其售卖房产与广告中宣传的“70年产权”“交由专业管理公司”等均与“酒店式公寓”的概念相符,不存在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欺诈行为。

  对于业主们反映强烈的毛坯房问题,开发商则说,当初所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就约定了是按毛坯房标准交付的,至于广告里宣传的“精装房”系交由管理公司精装修,这在《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中有具体约定。

  阮先生等人认为,酒店式公寓是开发商的卖点,此前开发商讲的“投资回报率”、要求他们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引入万和豪生大酒店等等,无一不是冲着真正的酒店式公寓而去的,而不仅仅是他们现在称的“提供酒店式服务”。

  阮先生等人的代理律师、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斌、赵晶则指出:原告等众多业主之所以要用远高于普通住宅的购房款来购买这个“酒店式公寓”,主要看重的是这个“酒店式公寓”的对外经营酒店的功能以及投资升值功能。现在酒店式公寓至今都开不了酒店,那么,当初开发商宣称的“会赚钱的财富公寓”又从何说起?而对业主来说,用远高于普通住宅的房款来购买这个现在被称不是“酒店式公寓”的公寓,是显失公平的。刘斌、赵晶认为,开发商步步为营,设局欺骗业主购房,其行为已涉嫌欺诈。

  当天庭审结束时,法庭没有当庭宣判。本报对本案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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