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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维权

酒桌上又闹出人命

东阳一老板因劝酒致人死亡,补偿死者家属20余万元

  本报讯 记者羊荣江 通讯员王旭航报道 酒桌上一同饮酒,没想同伴第二天却意外身亡。近日,东阳法院横店法庭审结一起因劝酒致人死亡的生命权纠纷。

  今年5月初,四川人苏某来东阳横店洽谈生意,与一位姓张的老板甚是投缘。5月21日,张老板邀请苏某一起吃晚饭。餐桌上,两人你一杯我一盏,喝得很尽兴。

  酒过半巡,张老板发现苏某满脸通红、样子有点发醉,便询问其感觉如何,是不是身体不舒服,还再三询问要不要去医院看看。苏某表示没有必要。饭后,张老板与驾驶员开车送苏某去其居住的酒店,陪入房间安顿好后自行离开。

  第二天早晨,张老板接到苏某妻子的电话。苏某妻子称自己早上打电话给丈夫,却没有人接听,麻烦张老板去酒店看看。接到电话后,张老板立即动身前往酒店,路上还通知酒店前台,麻烦其派人先去客房查看苏某的情况。

  酒店工作人员进入苏某房间后,发现苏某没有知觉,呼唤其也没有任何反应,便立即报警,并通知120前来急救。经诊断,苏某系窒息性死亡,警方已排除他杀可能性。

  苏某的家属要求张老板承担赔偿责任。东阳法院横店法庭立即安排“老方调解工作室”的金牌调解员方尚龙向苏某家属了解情况,并做好情绪安抚工作。

  在法庭与调解员的多方努力之下,双方达成协议,由张老板一次性补偿苏某家属20余万元。

  法官提醒,同桌劝酒致人死亡的案例屡见不鲜,对于惨剧的发生,劝酒人有过错的应承担法律责任;但在本案中苏某过于自信、超量饮酒,自身也存在严重过失。张老板饮酒前询问苏某酒量、试图送其去医院就诊、护送去酒店入住休息等情节,也在一定程度上尽到了审慎义务,减轻了法律责任。


浙江工人日报 维权 00002 酒桌上又闹出人命 2018-06-04 2 2018年06月0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