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诗画浙江美好家园
我省五年 生态环境保护 支出767.42亿
年均增长24.31%
本报讯 记者吴晓静 通讯员楼卿磊报道 昨天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创新生态文明建设财政政策及成效。过去五年,财政生态投入快速增长,省级财政生态环境保护支出767.42亿元。为守护诗画浙江、美好家园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和资金保障。
去年,我省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的若干意见》,今年是政策兑现的第一年。目前共兑现绿色发展财政奖补资金120亿元,有力地促进了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这背后的八项制度分别是:建立与“绿色指数”挂钩的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制度,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财政收费制度,实施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财政奖惩制度,完善出境水水质财政奖惩制度,完善森林质量财政奖惩制度,提高生态公益林分类补偿标准,实施“两山”建设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建立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据介绍,早在2004年,我省就探索实施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省级以上公益林最低补偿标准一直引领全国。2005年,率先建立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制度;2008年,将该项政策推广至八大水系源头地区45个市县,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省内全流域生态补偿的省份;2011年,又进一步扩大到全省所有市县。2014年,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财政政策,实行工业税收收入保基数、保增长,建立与污染物排放总量、出境水水质、森林质量挂钩的财政奖惩机制。2015年,在全省全面推广实施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收费制度。2017年,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整合现有生态环保财政政策,建立健全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通过“制度+政策”的集成创新,支持绿色发展和“大花园”建设。
一系列政策实施的背后,是财政生态投入的快速增长。2013~2017年,省级财政生态环境保护支出767.42亿元,年均增长24.31%,远高于同期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增幅。在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大力支持下,我省水、气、土、林等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状况综合指数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2017年劣Ⅴ类水质断面全面消除,县级以上城市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