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达人”面具下的罪与恶
(上接第1版)
百万计的“慈善捐款”,对于作恶多端、疯狂攫取的数以亿计的不义之财来说,可谓是九牛一毛。搞公益做慈善,只不过是陈才强掩盖犯罪的一块遮羞布。
副厅级亲哥多次为“黑道”弟弟请托
陈才强有个哥哥叫陈才杰,台州市原副市长,2017年因涉腐被依法惩处。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10月至2011年3月间,陈才杰利用担任台州市路桥区代区长、区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提前获取有关项目土地收购补偿款及获取项目土地使用权等事项上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1066万余元。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才杰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立功表现,退出全部赃款,认罪、悔罪态度好,依法对其减轻处罚。据此,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对其所得赃款予以追缴。
一审宣判后,陈才杰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陈才杰在其忏悔录里痛心回忆,“出于亲情和私心,我多次出面违规帮弟弟打招呼,严重违反了工作纪律,干扰了司法的公平公正。”一次,陈才强在娱乐场所打架斗殴,陈才杰“虽因丢了面子而恼火,但仍拨通了相关单位的电话”,表示“希望他们关心一下他弟弟”;2010年初,弟弟陈才强惹出更大麻烦后,时任台州市路桥区委副书记、区长的陈才杰再次出面请托,希望“从轻处理”。
记者注意到,陈才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有两节事实,其中一节发生在临海市,时间节点是2007、2008年,陈才强从中非法获利470万余元,而彼时,陈才杰担任临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职务。
省公安厅异地用警摧毁陈才强涉黑团伙
纸终究包不住火。以陈才强为首的特大涉黑案件,引起了全国扫黑办的重点关注,并专门予以督办。
浙江省公安厅高度重视,决定异地用警。经过金华、台州两地警方前期周密侦查,2016年4月18日,公安机关在多个地方对以陈才强为首的犯罪团伙开展收网行动,陈才强等12人分别被抓获归案。此后,李良伟等18人也陆续落入法网。所有犯罪嫌疑人全部异地关押。
2017年8月15日,金华市检察院向金华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并指派由2名检察员和3名检察官助理组成的公诉人团队出庭支持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才强、李良伟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告人蔡建波、蔡玲建、陈超、林建敏、叶新立、胡君明、李海卫、许灵华、周庆仙、周杰、方琼辉、方志国、王慧智、叶麟军、钟再、王坚、刘波、应金烛、李欠君、郑巧平、阮超超、秦基伟、陈永君、陈祖奎、徐海滨、黄国军、林正海等27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其中被告人蔡建波等8人均系积极参加者,被告人周庆仙等19人均系其他参加者。
同时,被告人陈才强、李良伟等人的行为还分别构成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共涉及20多个罪。本案各被告人均一人犯数罪,依法实行数罪并罚。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陈才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强迫交易罪、职务侵占罪、高利转贷罪、骗取贷款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诈骗罪、虚开发票罪、强奸罪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上述19个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李良伟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6个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蔡玲建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到2年4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积极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的被告人赵挺峰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包庇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4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
盘踞一方、滋生多年的毒瘤终于被铲除,温岭市民无不为之拍手称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