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化资格 自主评聘 打破终身制
我省全面下放卫生 高级职称评聘权限
本报讯 记者羊荣江报道 淡化资格、强化聘任,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卫生专业人才积极性和活力。昨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全面下放卫生高级职称评聘权限,推进医疗卫生单位自主评聘改革的通知》文件,该文件将于7月18日起施行。
文件要求,全面下放卫生高级职称评聘权限,推进医疗卫生单位自主评聘改革。淡化资格、强化聘任,落实医疗卫生单位用人自主权,加快建立分类评价、分级管理和用人单位自主评聘、政府宏观管理监督的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逐步形成竞争择优、能上能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打破聘任终身制,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卫生专业人才积极性和活力。
从今年起,卫生高级职称评聘权限下放到三级医院、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牵头医院等级为二甲(含)以上的县域医共体,实行单位自主评聘。省主管部门不再组建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不再颁发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自主评聘单位应结合单位现有人才队伍实际及单位事业发展需求,科学编制年度评聘方案。评聘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后,报主管卫生计生部门和同级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同意。自主评聘单位要严格按审核通过的方案开展评聘工作。
严格落实按岗竞聘,做到随岗不随人。开展更为精准的聘期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晋升、续聘、低聘、解聘的主要依据。
评聘程序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实施方案,公开评聘程序,公开岗位任职条件,做好竞聘对象的材料公示和拟聘人选公示,充分接受群众监督。
省人社厅将制定出台《浙江省卫生高级职称评聘监管办法》,加强全省评聘工作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巡查和抽查,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有弄虚作假和学术不端行为的医务人员,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