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津贴看“涨”更要看“落”
微观点:有媒体调查显示,近八成的劳动者没有领到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仅仅是一项“纸上福利”,仿佛是一张画饼。因此,有关方面做好高温津贴的落实工作是关键。
■贾志勇
据媒体报道,本月多地进入高温津贴发放期。继江苏后,近日四川和江西两地也上调了高温津贴标准。四川的高温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天8~12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0~18元。江西规定,从2018年起,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高温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40元调整为不低于30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人员由每人每月160元调整为不低于200元。
顾名思义,高温津(补)贴主要是指在高温作业以及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津贴,它属于岗位津贴的一种。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但是,高温津贴在执行上,往往因为用人单位性质不同,而存在执行难的尴尬。尤其许多私人企业,工人想得到高温津贴,难上加难。有媒体调查显示,近八成的劳动者没有领到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仅仅是一项“纸上福利”,仿佛是一张画饼。甚至,有很多人在外务工多年竟不知道高温津贴为何物!
所以,当一些省市曝出上调高温津贴标准的消息时,笔者总是不太看好。与其看“涨”高温津贴,还不如看这高温津贴究竟落没落实,究竟是怎样落实的,才更为实在,更为贴心。
不得不说的是,目前我国的高温津贴仅是注重制度层面建设,比如在2012年就曾对《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进行过修订,其涉及面更广,内容更丰富,规定也更明确,也为高温津贴的有效执行进行了较好的制度安排。而制度的成败,关键在落实,在执行。一旦落实、执行不力,相关检查督导不到位,举报渠道不畅通,对违规单位或个人惩处力度不够,那么该制度就无异于一张废纸。
而且,即便落实高温津贴,也有一些地方或单位存在以发放物品,比如白糖、绿豆、可乐、床上用品甚至洗衣粉等替代津贴的情形,劳动者丝毫没有选择适合自己防暑降温方式的自主权。
但愿今年的高温津贴发放上,各地不会出现以上负面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