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公检法” 联手破解法院“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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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杜成敏 通讯员陈群力
2014年期间,因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两起案件,被告人宁波市奉化区的吴某某,被法院判决支付原告方24万余元。执行立案后,吴某某不配合法院申报财产,并且在得知自己的征地补偿款被法院扣留后,仍指使其兄弟将征地补偿款领走,致使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无法履行。最终,奉化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一直以来,执行工作被认为是司法程序里一根难啃的“硬骨头”。但今后在奉化,像吴某某这样的“老赖”被判刑,可能不再只是“个案”。
近日,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召开联合打击拒执犯罪新闻发布会,公检法三家单位共同发布了建立打击拒执犯罪联动机制。
根据会上发布的《关于建立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抗拒法院执行有关犯罪联动机制的通知》,公检法一致认为,加强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抗拒法院执行犯罪对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意义重大。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将以建立联动机制为契机,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携手法院共同深入推进打击拒执犯罪工作。
接下来,三家单位将按照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形成打击恶意逃避执行行为的合力。各单位将设立联络部门派专人负责办理拒执相关犯罪,建立常态化打击机制,对失信违法者形成高压态势。
据了解,近年来,奉化区法院通过一系列措施,达到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2016年奉化法院新收执行案件4790件,办结4869件,执行到位金额4.96亿元;2017年新收执行案件5616件,办结5301件,执行到位金额10.14亿元;2018年1月到6月新收执行案件2415件,办结2422件,执行到位金额6.35亿元。2017年至2018年6月共将4651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司法拘留249人次,将涉嫌刑事犯罪的5案6人移送公安机关。通过严厉打击相关犯罪,维护了法律尊严、司法权威和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