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城泳池第一阶段抽检结果公布
23家单位 卫生状况不合格
本报讯 记者程雪 通讯员童志宏报道 游泳是夏季最受欢迎的运动之一,那么杭城泳池管理者是否按照规范对泳池水进行消毒呢?消毒效果如何?记者从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获悉,在第一阶段抽检的338家杭州游泳场所中,杭州西湖大酒店有限公司、杭州秋雯体育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华辰凤庭大酒店有限公司、杭州市娃哈哈小学游泳馆等23家游泳场所的水质监测及卫生管理等不符合相关规定。
今年5月份,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开展了全市夏季游泳场所专项行动,采用双随机监督检查形式,重点检查各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制度、卫生设施设备、水质消毒措施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游泳者健康承诺制度推行等情况。
同时,对杭州游泳场所进行全面水质抽检。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测社会性游泳场所、宾馆饭店内设游泳场所、学校内设游泳场所及小区内游泳场所等各类型游泳场所水质样品5128项次。检测结果显示合格5072项,合格率为98.9%。检测指标包括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浑浊度、游离性余氯、pH值等项目。
据了解,水质检测不合格的指标主要是游离性余氯、尿素、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池水中游离性余氯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可以保证游泳池水具有持续性的消毒能力、抑制水中残存的细菌再次繁殖、防止交叉感染和应付游泳负荷突然增加对池水带来的不利影响。国家规定的游泳池水pH值标准是6.5~8.5,过酸和过碱环境容易对游泳者眼睛和皮肤造成刺激,若pH值太高,还可能会降低游离氯在水中的有效性。
细菌总数是衡量游泳池水处理设备系统运行质量的指标,可以反映池水消毒是否彻底以及灭菌效率。
尿素含量是我国游泳池水质标准中特有的标准,池水中的尿素主要来源于人体的汗液、分泌物和排泄物,尿素含量过多表明池水的污染程度越高。如果游泳池水中存在的大肠杆菌群数量较多时,这就意味着池水已经受到了人的粪便污染。
此外,卫生管理不合格主要为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未按规定检测水质、公示监测结果、采取有关水质维持措施等。
下一步,杭州市卫生监督机构将继续对游泳场所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复查第一阶段存在卫生问题或是水质抽检不合格的游泳场所。对卫生状况不合格的经营单位,一律依法进行查处,以确保水质卫生安全。广大市民朋友如发现游泳场所存在卫生问题也可进行投诉举报,投诉电话是12345。同时杭州市卫生监督部门将继续做好第二阶段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检查结果将及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