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身产品没效果 监管人员帮维权
■孙建新、江旭峰
时下,很多人都喜欢在网上通过“朋友圈”购物,可是一旦发生纠纷,要维权可就颇费周折了。最近,湖州市长兴县虹星桥镇的郑女士,就为在微信上购买的减肥产品烦恼不已。
前不久,郑女士通过微信“朋友圈”花2700多元购买了“養森”牌瘦身包产品,用了几次之后她发现不仅没效果,还产生了一些副作用。郑女士想要退货,可是产品是销售者在微信朋友圈推销的,并无实体商店,她与销售者交涉几次也没有结果。无奈之下,郑女士只好投诉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接到投诉后,当地长兴县市场监管局虹星桥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情况进行了解。因为郑女士提供不了购货发票和当事人的营业执照等相关信息,也没有销售者确切姓名和住址,执法人员只能从郑女士手机内显示的销售者微信朋友圈的情况,以及从他们的聊天记录入手进行调查。
在调查中,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终于发现了销售者的蛛丝马迹。经过分析排查,锁定该销售者系当地人许某。随后,执法人员和郑女士一起找到了许某,许某也承认了其销售“養森”瘦身包的事实,并提供了其在网上购买该款产品的收货单据。
对于郑女士想全部退货(包括已用的产品)的要求,许某明确表示自己并不是销售产品,也是通过聊天后帮郑女士代买的,拒绝接受退货。于是,调解一度陷入了僵局。
此后,执法人员重新梳理了许某和郑女士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现许某跟郑女士讲过减肥效果按天计算,且自己已销售很多此类产品,并多次展示了使用效果图片的事实。因此,执法人员按照《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将许某的行为认定为“网络社交载体提供宣传推广服务”行为。另外,许某在与郑女士交易时,存在未如实披露该款产品到底是化妆品还是保健产品的事实。据此,执法人员再次对许某进行了劝解,最终许某将2700多元钱款退还给了郑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