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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打头目 挖源头 摧网络 防扩散

我省严打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今年3月至6月底,查处传销案件132起,涉案金额11亿多元

  本报讯 记者何悦 通讯员祝阳升、沈雁报道 昨天,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我省自3月份开展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联合整治工作以来,全省各地打击查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不断增强。截至6月底,全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共立案查处传销案件132起,涉案金额11亿多元,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52人,罚没950余万元,捣毁涉传窝点25个,遣散涉传人员847人。

  据了解,今年3月起开展的全省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联合整治工作,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重点查处下列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一是以“消费返利”“资金互助”“虚拟货币”“投资理财”“网络游戏”等为幌子的;二是假借“慈善”“扶贫”“创新”“均富”“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等名义,故意歪曲国家有关政策的;三是侵害学生、低保、残疾人员等弱势群体的;四是跨境操纵实施的;五是其他有苗头、隐患的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同时,重点惩处以下网络传销违法犯罪分子:从事网络传销的网站、公司及核心骨干成员;参与多个传销组织及职业化参与网络传销的人员;煽动、组织、策划网络传销参与人员非法“维权”的挑头闹事人员;明知系网络传销及参与人员,仍协助转移资金、为之提供组织体系模型、传销制度定制版本和源代码、网站设计和维护的单位和人员。

  连月来,全省各级综治、工商、公安、通信、人行和银监等多个职能部门通过网上监测巡查、舆情分析、社会举报等手段,同时积极协调互联网企业、第三方监测机构和民间反传销组织力量,广泛搜集,主动排查可疑网站、公司和人员,进行清理查处、数据实战、依法打击、网上整治、联动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省工商局经检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网络传销与类金融相互交织,往往披着类似众筹、共享经济、消费返利等“新经济”外衣,隐蔽性、欺骗性强,其本质是靠收取入门费、发展人员、团队计酬骗取金钱,参与传销的人员将血本无归。

  为进一步帮助广大人民群众识别传销、远离传销、抵制传销,震慑传销分子,省工商局和省公安厅还向社会公布了近期查处的7起网络传销典型案例。同时呼吁广大民众发现传销违法犯罪线索时积极拨打举报电话12315或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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