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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建立协作机制

捍卫英烈的 荣誉与尊严

  本报讯 记者冯伟祥 通讯员章韶兵、裴明艳报道 英雄烈士的荣誉与尊严不容玷污!9月5日,遂昌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捍卫英雄烈士荣誉与尊严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构建完整有效的英雄烈士保护监管体系。

  《意见》所指的协作机制,包括建立工作互通机制、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办案协助机制、举报人保护及奖励机制、支持起诉机制、检察院督促履职机制等6个方面。

  《意见》规定,各部门发现存在侵害英雄烈士荣誉与尊严情形,需其他部门查处或提起诉讼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移送线索及材料;检察院发现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英雄烈士保护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情形,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改正,对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应当将线索移送县监察委。

  根据《意见》,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对侵害英雄烈士合法权益的行为提起诉讼的,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向各部门寻求帮助的,相关部门应当告知其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遂昌是革命老区。1927年,这里先后成立了中共浙西南第一个党组织、中共浙西南第一个县级党组织。上世纪30年代,刘英、粟裕率部开辟了以遂昌为中心的浙西南游击根据地,开展了3年艰苦卓绝的游击战争。1984年粟裕将军逝世后,部分骨灰就敬撒在遂昌县王村口镇月光山上。

  据统计,遂昌现有革命(旧址)遗址120多处,列入《碧血丹心-浙江烈士英名录》(2014年9月版)“遂昌县”条目下的英雄烈士有9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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