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杭州宏利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中标广德县城区停车秩序管理及运行维护服务(PPP模式)项目后,在2015年10月13日和本单位签订《合同书》的当日,在未经本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又与广德宏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道路停车泊位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将该项目以55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广德宏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违反《广德县城区停车秩序管理及运行维护服务(PPP模式)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20条2款“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之规定。根据《广德县城区停车秩序管理及运行维护服务(PPP模式)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21条1款之规定,自本通知登报之日起,解除你公司与本单位的合同关系。
特此通知
通知单位:广德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