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推出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
如此贴心假,浙江何时有?
记者张浩呈报道 独生子女政策从1980年开始执行,第一代独生子女差不多也快40岁了。他们的父母渐渐老了,生病住院时,没有兄弟姐妹一起分担,甚至难以从所在单位请出长假去照料。不过,近年来,这个问题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福建、广西、湖北等9个地区已陆续出台政策,给予独生子女护理假。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我省尚未出台相关政策。对此,在采访中,浙江的许多独生子女希望我省也能有如此贴心的假期。
独生子女:呼吁出台同等政策
日前,记者走访杭城多家医院进行调查。调查发现,采访中绝大部分人对独生子女护理假表示欢迎,他们希望在父母生病时,自己能抽得开身亲自照顾。
郑先生和妻子都是独生子女,郑先生说,现在他们最害怕的事情就是家里老人生病,两个人要照顾四个老人,真心觉得压力很大,“虽然可以请护工,但如果有假期,自己去照顾会比较放心。”
“现在绝大部分80后、90后都是独生子女,有了独生子女护理假,我们肯定欢迎。”在杭州上班的陈女士说。陈女士和丈夫老家都在外地,父母离得也比较远。陈女士说,现在公司请长假其实挺难的,如果有了护理假,万一父母生病住院,请假就有了依据,也能安心回去照料了。
9地出台护理假政策,有省份可休20天
最近审议通过的《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老年人,在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20天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新修订的《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日的护理照料时间,给予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7日的护理照料时间。
上述新《条例》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者制定规章制度等形式确定护理照料时间。护理照料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福建、广西、湖北、海南、黑龙江、重庆、广州、四川、河南等至少9地,以地方立法或行政规章的形式明确了护理假。对于独生子女休假的条件各省也有所不同。
比如,河南独生子女休护理假的前提是,老人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四川规定独生子女休假需满足“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的条件;广州规定独生子女父母需满足“年满60周岁以上”且“在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的条件。
我省还未有相关办法出台
虽然全面二孩时代已经到来,但独生子女及家庭在我国仍然是一个庞大的群体。权威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我国独生子女总量约1.5亿,生活在独生子女家庭的人口有将近4.5亿。最早一批独生子女父母目前已年逾六旬,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的看护压力与日俱增。
记者查阅《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发现,我省并未对独生子女护理假有相关规定。其中仅第十一条规定提及:“赡养人及其配偶和家庭其他成员应当在生活上关心和照料老年人。老年人患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赡养人应当承担护理的责任;赡养人本人护理有困难的,应当请人代为护理。”
记者也向相关部门询问独生子女护理假问题。省人社厅回复时表示,目前,我省现行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政策文件中,尚未有关于“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的规定,并且目前也未打算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省卫计委表示,“目前并不清楚独生子女护理假问题。”
记者注意到,在今年杭州两会上,杭州市人大代表、杭州市余杭第二高级中学教师应健提交了一份《关于杭州市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的建议》,呼吁让独生子女安心尽孝,放个护理假。
无独有偶,在2017年省两会上,时任台州市政协副主席张正煜早就提交过一份 《关于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的建议》。《建议》提到,“中国约有1.5亿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着很现实的‘四个老人一对夫妻’的压力,而且很多问题不是靠钱可以解决的,比如老人生病需要照顾, 能不能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父母年老住院护理假?”
张正煜认为,独生子女政策从1980年开始实施,到2016年退场,已经有整整一代人是独生子女,他们没有兄弟姐妹帮衬,而且很多人的父母都已经迈入老年。怎样才能让这些独生子女兼顾事业与亲情?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也是一个无法回避的沉重话题。